民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马多静等同志辞去民乐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议
民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马多静等同志辞去民乐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议
(2025年11月25日民乐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有关规定,民乐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马多静、刘平、李林学、李金山、杨瑗芳、张文学、陈勇、郑栋云、赵富、韩忠、鲁辽元、滕耀国(按姓名笔画排序)等12名同志辞去民乐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李金山代表职务辞去后,其担任的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鲁辽元、滕耀国、韩忠等3名同志代表职务辞去后,其担任的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报民乐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
民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