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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民乐县交通综合枢纽油气合建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 作者: 日期: 2023-04-26 09:0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民乐县交通综合枢纽油气合建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民乐县交通综合枢纽油气合建站项目

二、建设地点:民乐县张扁高速民乐互通立交连接线与滨河北路十字交汇处西南角

三、建设单位:民乐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甘肃西部诚浩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民乐张扁高速民乐互通立交连接线与滨河北路十字交汇处西南角,占地面积13333.4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座加油罩棚861.24m2,内设5台座双柱加油岛、2台四枪双油品加油机,3台双枪双油品加油机;新建1座加气罩棚420m2,内设3台座双柱加气岛、3台双枪LNG加气机;油罐区埋设4座30m3油罐,储气区设置1台卸气柱、2台压缩机、1台60m3立式LNG储气罐;新建营业室一座391.02m2。项目建成后,成品油销售量为1500吨/a,LNG销售量为130Nm3/a。该项目总投资1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7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7.6%。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须采用地埋式双层储油罐,选用设置油气回收系统的加油枪,安装二次油气回收系统(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加油油气回收系统)等措施,油气排放浓度须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20952-2020)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站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浓度限值;食堂油烟须设置油烟净化器处理,油烟排放浓度须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小型类排放限值;要严格规范加油站管理,减少加油作业时油品跑、冒、滴、漏;项目供暖须采用电供暖,不得新建燃煤锅炉。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应选用低噪设备,加油机和潜油泵须安装减振座,加油站进出口设置禁鸣标志和减速带,厂界噪声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食堂废水和生活污水须设置1m3隔油池15m3化粪池进行预处理,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定期拉运至民乐县城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洗车废水须设置15m3沉淀过滤装置,经沉淀过滤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应严格按照《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中相应规范和要求进行设计及施工,采用地埋式双层储油罐,设置防渗池;要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对场区及其他区域进行分区防渗,防止油品泄漏污染土壤及地下水,按要求做好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各项工作项目须布设1眼地下水环境跟踪监测井,定期进行监测。

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洗车房沉淀池产生的污泥,定期清运至政府指定地点填埋,擦洗加油机产生的废抹布和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废机油清罐产生的油泥卸气产生的废液属于危险废物,须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自公示之日起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以上公示期为2023426-53日,公示期内,公众如对建设项目有不同意见,请将意见反馈至以下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mlhbbgs@163.com

联系电话:0936-4425000

通讯地址:民乐县县府南大街(张掖市生态环境局民乐分局综合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