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生态环境局民乐分局稳步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全力助推美丽民乐建设
近年来,张掖市生态环境局民乐分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聚焦“一屏三地”功能定位,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力推进美丽民乐建设取得新成效,让民乐大地蓝天永驻、绿水长流、净土常在。“多措协同”实现“民乐蓝天”永驻
围绕“一个核心”。以空气质量改善为核心,坚持夏治臭氧冬治霾,清单化推进重点工作,同时聚焦PM2.5、PM10、VOCs和臭氧协同控制,强化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
突出“两项措施”。在精准帮扶上,加快推进工业企业深度治理,开展帮扶企业60家(次);在科技支撑上,人防技防协同发力,充分利用大气自动站、企业废气自动监控系统、黑烟车抓拍系统等科技手段,精准治理大气污染。
落实“三项机制”。实行日控周调度月考机制、督查考核机制,定期召开专题调度会,发布管控指令,与县气象局沟通持续加强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及时剔除沙尘等重污染天气,确保空气优良天数比例。
狠抓“四源治理”。强化工业源治理,安排专人包挂,实行重点企业“一对一”帮扶;强化建筑工地扬尘源治理,住建部门严格按照生态环境“三管三必须”要求,督促施工单位全面落实施工场地“6个100%”抑尘措施,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湿法作业,对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确保施工场地扬尘得到有效管控和治理,按要求对建设工地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安装扬尘智能监控系统,并与工程建设项目行政主管部门及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强化移动源治理,定期开展机动车环检机构、油货车路检路查和集中停放地入户检查、排放性能维护(维修)站(M站)检查;强化生活源整治,加强秸秆综合利用管理,持续开展全县各镇“四烧”问题督查工作,实现“白天不见烟雾、夜晚不见火光、田间不见黑斑”的目标,发现“四烧”问题及时移交相关乡镇,确保“不着一处火,不冒一处烟”。
“组合打拳”打造“民乐绿水”长流
固本强基促提升。完成城区和园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容改造工作,排水水质稳定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类标准,日处理能力分别达到1.2万m3/d和1万m3/d;整治入河排污口1个,定期清淤疏通河道,为水污染治理奠定了扎实基础,主要河流断面水质持续保持Ⅲ类以上。
科学增水护生态。用好地表水,充分利用翟寨子、双树寺水、瓦房城、海潮坝水库等调蓄工程,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严格取水许可审批,实现了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全覆盖;利用污水厂回用再生水,切实提高水资源综合利用率,缓解水资源短缺矛盾,实现县域经济效益与生态环境效益“双赢”目标,将人民群众对“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的美好愿景变成目之可及的生态美景。
“多措并举”助力“民乐净土”常在
强化开展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持续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常态化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日常执法巡查,按照《张掖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监测方案》开展土壤重点排污单位、民乐县原铬盐厂土壤修复项目、农田灌溉等水质监测,有序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确保全县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深化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按照“一车一单”的要求,每批次危险废物转移前应通过“甘肃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平台”申请电子转移联单,加盖转出单位公章后随车携带;危险废物转移完成后,转出单位负责协助接受单位通过“甘肃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平台”打印完整纸质联单一式五份并加盖产废、运输、接受单位公章。定期对新扩建项目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种类、数量、运输、利用或处置方式、环境影响和环境风险等开展执法检查,确保新改扩建项目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落实“三同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新征程上,市生态环境局民乐分局将始终坚持“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理念,紧紧围绕美丽民乐建设,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着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奋力谱写美丽中国建设的民乐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