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乐县贯彻落实市安委办上半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方案
为全面整改落实市安委会办公室上半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督查反馈问题,根据《张掖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上半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张安委办发〔2020〕28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县对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以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决战年、以案释法宣传助推教育年、借智聚力查处隐患推动年、实战演练提升战力建设年、推进项目打造基地攻坚年”活动为抓手,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将督查反馈问题整改作为推动全县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机遇,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定安全发展理念,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坚持目标和问题导向,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强化措施,不折不扣整治各类问题隐患,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决战脱贫攻坚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整改任务
根据市安委会办公室上半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督查情况通报,市安委会办公室上半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督查反馈全市共性问题共5类21项,反馈我县政府和部门问题4项,抽查2个主体责任落实示范企业发现问题6项。县安委办、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自查全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工作发现问题5项,督查、检查各类企业发现问题605项。按照市安委会和县委、县政府要求,对标对表,认真整改,落实见效。
(一)市安委会办公室上半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督查反馈共性问题整改
1.“五个年”活动不扎实。
(1)“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决战年”活动方面
问题1:行业主抓职责缺失。“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责任要求没有有效落实。行业主管部门至今不清楚各自包抓示范企业情况,“应急管理部门急、行业主管部门疲”和应急管理部门“单打独斗”的问题突出。
整改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责任体系,严格按照县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民乐县“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决战年工作”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民安委办发〔2020〕24号)明确的任务分工落实相关工作并按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内容落实行业部门管理责任。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办公室,县应急管理局、县水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工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
问题2:企业主体敷衍应付。一些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安全发展理念树立不牢,被动应付抓安全,将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应急预案编制、风险排查辨识等工作全部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以致一些企业的规章制度、应急预案内容雷同、错误百出、脱离实际,风险排查不全面、辨识不精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纸上谈兵”。
整改措施:强化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的教育培训力度,提高企业主要负责安全意识,树牢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发展理念和主动抓安全的意识;进一步加大对确定的15户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示范企业的督导服务和执法检查,督促企业结合企业实际自主完成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应急预案编制等工作,确保将主体责任工作落到实处。对未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未保障安全生产投入、未落实职工安全生产培训、未开展危险危害因素辨识、未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未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未按规定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列入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并在媒体上曝光。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办公室,县应急管理局、县水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工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业。
问题3:督导检查流于形式。对行业主管部门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查和指导不力,以致行业主管部门主抓作用未有效发挥。同时,安全检查不全面深入,行政执法不动真碰硬,“宽松软”现象突出,隐患问题普遍存在。
整改措施:定期组织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督查,督促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落实主抓责任;严格日常执法检查,充分发挥专家查隐患的作用,对查出的隐患双重督办并闭环管理,对督办不力的行业部门约谈通报,对隐患整改不力的企业依法严厉处罚。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办公室,县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2)“以案释法宣传助推教育年”活动方面
问题1:从政府层面看,只是按照省市相关部署开展了常规性的宣传教育活动,无特色、无亮点,“以案释法”的效应未显现。
整改措施:结合全县宣传教育工作实际,进一步创新宣传教育方式、拓展宣传教育内容,由县安委办、县减灾委办公室牵头,县安委会、县减灾委各成员单位配合,组织开展一批富有县域特色,反映行业领域亮点的宣传教育活动,全力助推“以案释法宣传助推教育年”活动上水平、上台阶。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县减灾委各成员单位。
问题2:从企业层面看,部分企业受疫情影响,安全培训工作流于形式,未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无培训人员签字等问题突出。
整改措施: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督促企业严格遵守培训相关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对发现培训流于形式和弄虚作假的相关企业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严厉处罚。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各相关企业。
(3)“借智聚力查处隐患推动年”活动方面
问题:未落实隐患排查整治“双重交办、双重督办”制度,专家库建设工作缓慢,同时,由于选聘的专家有相当一部分为公职人员,受工作时间限制,参与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较少,且无法领取专家费,导致工作积极性不高,专家作用发挥不明显。
整改措施:完善隐患排查整治“双重交办、双重督办”制度并严格落实。进一步完善全县专家库并适时更新,积极与纪委监委、财政、审计等部门沟通,进一步完善专家费发放制度和程序,切实提高专家工作积极性。
整改时限:2020年8月20日前。
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4)“实战演练提升战力建设年”活动方面
问题1:虽然组织开展了一些应急预案演练,但大多为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政府层面综合演练少,与“全灾种、大应急”的要求还有差距。
整改措施:以全市地震应急演练为契机,进一步细化应急演练方案和脚本,增加演练科目,9月份由县应急管理局、县教育局、县地震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其他相关部门配合开展1次县级层面综合性应急演练。县安委会、县减灾委各有关成员单位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演练计划,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衔接,适时组织开展行业领域综合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实战能力。县安委办、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将各行业部门应急演练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书考核内容进行考核。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办公室、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县安委会、县减灾委各成员单位。
问题2:各企业不同程度存在应急预案修订不及时,预案针对性和操作性不强,应急演练无计划、无方案、无脚本、无图片、无评估、无总结,演练不真实、走过场、做样子等问题。
整改措施:督促企业加快修订完善相关预案并报行业主管部门和应急管理部门备案;各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应急演练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和指导,督促企业规范应急演练内容和程序。对未按规定修订应急预案、未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和应急演练不规范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严厉处罚。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各相关企业。
2.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展不平衡。
问题:一些行业部门把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当作一项临时性、阶段性的工作,混同于一般的监督检查,未牢牢把握整治的重点内容、目标任务、进度安排和措施要求,未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责任分工不明确,组织实施不有力,跟进落实不到位,甚至工作仍停留在会议上、文件上,专项行动无实质进展、成效不明显。
整改措施:组织召开三年行动工作推进会,重点就三年行动的重要性、整治重点内容、目标任务等方面进行再动员、再安排、再部署;相关行业部门组织开展自查,对行动方案照抄照搬不切合实际的,结合行业领域实际进一步进行修订完善;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开展情况的宣传报道力度,营造人人知晓、全员参与的舆论氛围;组织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项督查、检查,督促企业建立健全三年行动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并跟踪落实整改到位。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办公室,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镇人民政府、生态工业园区管委会、各有关企业。
3.年度目标任务推进落实不力。
问题1:创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工作滞后。虽然制定印发了创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实施方案,但行业部门思想认识不足,领导重视不够,协同配合不紧密,跟进落实不到位,创建工作差距较大。
整改措施:严格按照《民乐县创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实施方案》明确的重点工作任务,强化思想认识,发力攻坚,按照任务分工、时间节点抓好贯彻落实。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问题2:信息化建设进展缓慢。重点企业、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在线实时监控接入率、使用率不高,监控系统无专人负责,部分企业监控系统无专人值守,信息调度不及时。安委会、减灾委员会和防汛抗旱指挥部、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防震救灾指挥部综合协调职能未充分发挥,水务、林草、自然资源、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尚未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受财政资金制约因素影响,县应急指挥中心建设缓慢。
整改措施:加强监管执法,督促重点企业、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在线实时监控尽快接入县级平台;强化服务指导,督促相关企业健全完善监控系统管理制度,落实负责人和专门值守人,及时调度相关信息。进一步理顺安委会、减灾委员会和防汛抗旱指挥部、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防震救灾指挥部运行机制;定期组织召开安委会、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灭火、抗震救灾等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防汛、森林草原防灭火和抗震减灾等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防汛、森林草原防灭火和抗震减灾等工作的督查、检查,充分发挥安委会、减灾委员会和防汛抗旱指挥部、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综合协调职能。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制定完善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衔接,主动争取项目资金,按照省、市统一安排,尽快推动应急指挥中心建设项目落地;县水务局、县林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地震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气象局尽快梳理本行业领域可共享的数据、信息资源,主动与上级部门沟通,积极配合应急管理局尽快实现相关领域信息资源共享。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地震局、县气象局等部门单位,各相关企业
问题3:应急预案体系尚未健全。虽然对部分预案进行了重新修订,但受上下级预案衔接因素影响,大部分预案尚在修订完善中,全覆盖、多层级应急预案体系尚未健全完善。
整改措施:按照省、市总体安排部署,加快推进全县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积极与上级有关部门沟通衔接,尽快将修订完善并通过专家评审的县级层面1个总体预案和9个专项应急预案发布施行;各行业部门加快行业领域相关专项预案的修订和发布;各镇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完善本镇相关应急预案;各企业严格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修订完善企业应急预案并报行业主管部门和应急管理局备案。制定完善应急预案管理相关制度体系,尽快健全完善全覆盖、多层级应急预案体系。
整改时限:2020年8月20日前。
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县减灾委各成员单位,各有关企业。
问题4: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推进高危行业领域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力度不够,特别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企业未依法依规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同时,应急管理“六大体系”建设进展缓慢,相关涉灾部门对自然灾害防治“九大工程”联系衔接不够积极,申报争取不够主动,存在等靠观望思想。
整改措施:将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情况纳入日常监管执法的重点内容,全面督促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企业依法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结合省上督查“六大体系”和“九大工程”的有利时机,县安委办、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近期对相关部门“六大体系”和“九大工程”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进一步督促相关部门强化思想认识,细化工作措施,全力推动落实相关工作任务;相关涉灾部门组织开展“六大体系”和“九大工程”自查工作,严格按照县上印发的《关于加快建设全县新型应急管理体系的意见》《关于全面加强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建设的意见》确定的重点任务,主动争取项目资金,主动与上级和相关部门联系,进一细化行业领域工作方案,加快“六大体系”和“九大工程”建设工作进程并将工作自查情况报县安委办和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办公室、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各镇、社管委、生态工业园区管委会、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水务局、林业和草原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发改局、教育局、市生态环境局民乐分局、卫健局、工信局、地震局、气象局等。
4.基层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存在短板。
问题:按照乡镇机构改革要求,各镇均设立了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但目前人员尚未配备到位,加之各镇人员变动快,队伍不稳定,无法实施高效、权威执法。
整改措施:各镇积极与县委编办、县人社局等部门沟通衔接,尽快调整充实工作人员。进一步梳理相关执法事项,根据省市县委统一安排部署,授权各镇相关执法权,全面提升基层执法时效性和权威性;同时,按照省、市总体安排部署,积极组织基层应急管理专兼职人员参加各类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全力提高基层应急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整改时限:2020年8月20日前。
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各镇人民政府、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二)市安委会办公室上半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督查反馈政府和部门问题整改
问题1: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工作中“行业主抓”原则没有落实,行业主管部门指导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县交通局对民乐县恒泰公路工程公司指导检查不力,县水务局对民乐县水利水电工程局未开展检查指导。县住建局与建筑施工企业签订的责任书明确:施工现场监控系统安装100%全覆盖,与张掖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综合管理系统平台实现互联互通,但全县18家建筑施工企业的36个建设项目工地仅有4户塔吊在线监控实现联通。
整改措施: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责任要求,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明确主体责任落实示范企业包抓责任人,制定督导检查计划,组织开展对示范企业的督导、检查。住建局严格落实责任书相关内容,进一步对全县建筑施工企业和建设项目视频监控架设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督促相关建设项目单位安装架设视频监控并实现与张掖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综合管理系统平台互联互通。
整改时限:2020年8月20日前。
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住建局
问题2:县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工作只有建设方案,还没有开展具体工作,也没有整合安全生产、消防、森林、民政、水利、地震、气象等各方面的应急信息系统。
整改措施: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制定完善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衔接,主动争取项目资金,按照省、市统一安排,尽快推动应急指挥中心建设项目落地;县水务局、县林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地震局、县气象局尽快梳理本行业领域可共享的数据、信息资源,主动与上级部门沟通,积极配合应急管理局尽快实现相关领域信息资源共享。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林草局、县水务局、县地震局、县气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问题3:县教育局校园安全专项检查记载表有检查、无复查,未做到闭环管理。
整改措施: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检查“回头看”工作,对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复查闭环管理;县安委办加强对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督促。
整改时限:2020年8月20日前。
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办公室、县教育局
问题4: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只有文件部署,但在重点任务的推进落实上,只是开展了日常性安全检查,其他工作未有实质性进展。
整改措施:组织召开三年行动推进会,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3个专题实施方案、12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的重点工作任务,强化思想认识,发力攻坚,按照任务分工、时间节点抓好贯彻落实。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办公室,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镇人民政府、生态工业园区管委会、各有关企业。
(三)市安委会办公室上半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督查反馈企业问题整改
1.甘肃西运运输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存在的问题:培训材料人为补充做,与培训计划不符,与实际工作不相符,存在时间前后矛盾、一个人从头到尾全部签字等问题;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使用不规范(费用支出无明细,无相关票据,将员工绩效工资列入安全生产费用支出);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到期未复训;缺风险辨识、评估、分级管理制度;责任书季度考核表无明确考核意见,也无考核负责人签字,考核不规范。
整改措施: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相关规制度,结合企业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培训计划,按照培训计划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得弄虚作假;行业主管部门强化监管执法,强化对企业培训记录和培训签到等内容的监督检查,对发现培训弄虚作假和流于形式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处罚。企业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并规范支出明细、留存相关票据。各行业主管部门将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严格检查,对不按规定提取并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的单位依法严厉查处。企业与第三方培训机构联系,尽快组织对企业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复训,做到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尽快制定风险辨识、评估、分级管理制度并印发执行。企业进一步规范责任书考核方式,细化考核指标和内容,考核表中明确考核意见并由考核负责人和被考核人签字确认。行业主管部门加强督促、指导企业。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甘肃西运运输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中石油民乐南丰加油站存在的问题:培训材料人为补充做,与培训计划不符,与实际工作不相符,存在时间前后矛盾、一个人从头到尾全部签字等问题;安全生产培训未组织考试。
整改措施: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相关规制度,结合企业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培训计划,按照培训计划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得弄虚作假;行业主管部门强化监管执法,强化对企业培训记录和培训签到等内容的监督检查,对发现培训弄虚作假和流于形式的违法行为依法严厉处罚。企业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管理体系,安全管理机构认真落实培训考核相关规章制度,及时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考试。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中石油民乐南丰加油站
(四)县安委办、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自查全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工作发现问题整改
问题1:部分行业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思想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学习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会议精神重视不够,仅仅参加会议了事,会后不组织学习传达,不进行宣传,未制定具体落实措施。部分行业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安排不及时,会议召开不认真、流于形式。
整改措施:各行业主管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严守红线底线,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安全与效益的关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工作会议制度并严格执行,定期组织召开本行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研判形势,安排部署工作,切实将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到实处。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问题2:部分分管安全的领导平时参加安全生产会议不认真学习,对所管行业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不清楚,日常安全检查不严肃不认真,有的有检查无复查,有的检查隐患问题胡乱抄写。
整改措施:各行业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对本部门、单位分管领导和业务工作人员业务能力的教育培训,督促本部门、单位分管领导和业务工作人员强化思想认识,积极参加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切实提升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问题3:对发生在行业内的安全生产事故纠纷处理不积极,推诿扯皮。
整改措施:各行业主管部门进一步健全完善“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制度,进一步明确本部门、单位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和人员分工,制定监督检查计划,定期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等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化解安全生产事故纠纷。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县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
问题4:一些行业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未能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多数单位没有对这项活动进行认真研究,制定的方案照抄照搬、不切实际。
整改措施: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项行动推进会,对三年行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同时对制定的三年行动方案开展自查,对行动方案照抄照搬不切合实际的,结合行业领域实际进一步进行修订完善并严格贯彻落实。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民乐分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教育局、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等行业主管部门。
问题5:道路交通、建筑施工领域日常安全监管不严不实,日常宣传教育不到位,导致事故多发频发,已成为制约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短板。
整改措施: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强化日常监管执法,全面排查存在的各类风险隐患,积极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有效遏制事故发生。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住建局等行业主管部门。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把思想认识和实际行动统一到国务院、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工作的安排部署上来。要全面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严守安全红线,牢记职责使命,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全力做好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工作。
(二)靠实整改责任。各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落实责任措施,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对市安委会办公室反馈的问题,要以立行立改、真抓实干的态度,勇于担当、攻坚克难的决心,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作风,从细从实抓整改、促落实,切实把最高的标准、最实的举措、最硬的作风、最严的问责贯穿于整改工作全过程。县直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积极主动作为,加强沟通衔接,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全力推进整改工作。各责任单位要将整改落实情况于8月21日前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三)严格督导问责。县安委会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职能,加强对整改工作的检查督查,及时掌握整改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实际问题,推广运用好做法好经验。建立问题台账,健全整改工作联动、调度、销号、通报等机制,强化联动协作,强化指导督促,强化动态管理,切实抓好整改工作落实。对整改不力的行业部门通报批评,对整改不力的企业依法加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