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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温馨提示

发布机构:民乐县住建局 2020-12-09 15:04:34

广大购房者:

为切实保证商品房交易安全,保护购房人合法权益,民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特提示如下:

★查验五证核实房源  

购房时查验售房现场悬挂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不动产权证书》(土地使用权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五证。同时可在住建局官网(http://www.zyfcj.com:84/)查询商品房预售许可信息。对未依法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超出预售许可期限预售的商品房请勿购买,更不要支付购房押金、诚意金、预定金、购房款等任何费用。

★及时网签备案合同  

购买五证齐全的商品房应及时通过“张掖市房地产市场管理信息系统”电子楼盘表在线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约时认真阅读合同条款,附加事项应在合同内载明,确保合同约定内容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签约后应及时到社保和不动产登记大厅窗口办理合同备案手续,并通过官网(http://www.zyfcj.com:81/)核查,避免一房多卖情形发生。

★预防非法预销售商品房  

对返本销售或变相返本销售、售后包租或变相售后包租、住宅分割拆零销售和“零首付”“ 低首付”售房都属违规销售,切勿购买。

★杜绝顶账房陷阱  

商品房销售的合法主体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其授权委托证照齐全的经纪机构。其他工程建筑企业、材料供应商、个人和未经授权委托的经纪机构等预销售商品房行为属非法销售。同时顶账房三角债关系混乱矛盾纠纷突出,切勿购买。

★谨防虚假宣传广告  

个别开发企业利用在建项目在自媒体或小广告私自发布未达到预售条件虚假宣传广告私自售房,请购房人切勿轻信未标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的房地产销售广告,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未办理竣工验收擅自投入使用  

未办理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不合格即擅自投入使用是违法行为。住户在购买房屋后若进行装修入住,请购房人查验开发企业是否办理竣工验收(质量监督报告)及竣工备案手续(竣工验收备案表),避免产生办理证件或质量安全方面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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