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乐县自然资源局审定关于民乐县绿锦蘭园建设项目选址和规划设计方案的请示
县人民政府:
为改善群众的居住条件,兼顾完善城市功能、优化城市环境。根据《民乐县城市总体规划》要求,拟建民乐县绿锦蘭园建设项目。现将项目选址和规划设计方案上报,请予审定。
一、规划位置及用地面积:该项目位于东西大街北侧,公园路东侧,文昌路南侧。项目规划用地总面积为35535.6平方米(合53.3亩)。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65988.2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63792.7平方米(商铺建筑面积4650.5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56141.5平方米;物业用房建筑面积201.5平方米;社区服务用房建筑面积201.5平方米;换热站建筑面积402.1平方米;架空层建筑面积2195.5平方米)。规划容积率1.80,建筑密度为26.83%,绿地率为30%。
三、资金概算及来源:该项目概算总投资14500万元,建设资金由企业自筹。
四、建设年限:一年(2020年4月至2021年4月)。
五、建设要求:严格按照土地规划用途及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建设,建筑风格与周围建筑风格相一致,并配套建设消防、绿化等附属设施。
妥否,请批示。
民乐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