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乐县林业技术推广站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单位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林木种苗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县林木种苗发展建设规划,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组织和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林木种苗工程项目的申报、立项、监督、建设工作。
3.指导全县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和质量管理,指导全市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查和贮备林木种苗的质量监控工作。
4.负责全县林木种苗引种及种质资源普查、收集、保存与利用管理。编制全市林木种质资源调查保护与利用规划;组织申报国家及省级种质资源原地保存、异地保存、设施保存基地建设项目;组织全市开展调查、保护及成果验收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建立全省林木种质资源数据库及信息共享平台。
5.组织全县林木良种的选育、审定和推广。组织上报国家、省级林木良种审(认)定;组织国家、省级林木良种基地的申报和市级林木良种基地的评审及管理;承担良种补贴项目和重点林木种苗科技项目的实施。
6.负责培训全县林木种苗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指导全市林木种苗从业人员法律法规培训及业务水平和种苗管理技能的提升,为我县林木种苗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7.对林木种苗生产和经营者提供信息服务和技术指导,提供苗木政策咨询。
8.依法查处有关林木种苗的行政案件。
9.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关内设机构
民乐县林业技术推广站属事业单位,财务实行独立核算,为副科级建制单位,我站现有工作人员10人,专业技术人员9人,管理岗人员1人,其中:高级工程师5人,聘任5人;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4人,聘任4人;十级管理岗1人;聘任1人,单位内设办公室、财务室。
二、绩效自评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我单位对2021年的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评。自评过程中,本着强化绩效目标意识、提高单位整体资金使用效率、提升绩效管理水平的原则,通过目标计划梳理、工作数据采集、项目完成情况调查等方式对我单位2021年度预算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根据绩效评价的基本原理、原则和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评价小组填报了本次绩效评价自评表。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分析
(一)部门决算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科学化、精细化的决算管理机制、建立绩效评价制度、加快财务监管体系建设、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强化财务风险管理。提高决算编制的科学性、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科学合理编制决算,强化决算执行,提高决算执行效率,推进决算公开;加强财务监督和绩效评价,拨入的专项资金都要接受县级财政部门的绩效评价,工作过程全部进行量化考评,进一步完善财务监督制度。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包括产出、效益、满意三部分内容,由三级指标构成。各项指标均已达到预期目标,已全部完成,完成率达100%。
(三)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产出指标从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四个方面,设置具体三级指标,对实际开展的工作进行评价,根据年度指标值都已完成。
效益指标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指标设置具体三级目标,主要考察项目的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性以及服务对象带来的实际效益。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虽然项目支出绩效管理的重视程度进一步提升,项目有序开展,执行和完成情况良好,资金使用比较规范,但是也存在不足之处,部分目标设置有待进一步优化,部分项目产出指标低于预期,项目实施进展慢等问题。
下一步对项目进行总结回顾,查漏补缺,对需要改进的地方积极反思,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不断完善项目。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和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加强资金监管,明确工作责任,将项目预算执行情况与年终考核挂钩,提升工作积极性,从而促进项目预算的有序进行。
四、部门管理的省对市县转移支付绩效自评情况分析
项目1:民乐县2021年省级财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资金项目由民乐县林木病虫检疫防治站实施。项目建设总投资10万元,全部为省级财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资金。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民乐县生态工业园区。项目主要建设任务是采购8%高效氯氰聚酯微囊悬浮剂710公斤,对项目区内所有黄斑星天牛危害树木和寄主树木进行全方位、全覆盖化学药剂喷雾防治,防治总面积3000亩。
1.项目绩效目标
采购8%高效氯氰聚酯微囊悬浮剂710公斤,对项目区内所有黄斑星天牛危害树木和寄主树木进行全方位、全覆盖化学药剂喷雾防治,防治总面积3000亩,大幅度降低项目区黄斑星天牛发生率、成灾率,有效控制黄斑星天牛扩散蔓延趋势,使项目区内黄斑星天牛有虫株率从22%降至17%以下,降低5个百分点,虫口密度从8.0头/株降至5.0头/株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92%以上,黄斑星天牛防治技术得以推广普及,确保项目区林木健康生长。
2.项目完成情况
《民乐县2021年省级财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后,我站积极按照项目批复内容认精心组织施工,认真开展防治,采购8%高效氯氰菊酯微囊悬浮剂710公斤,药品规格、数量、质量符合《民乐县2021年省级财政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补助资金项目政府采购合同》要求,药品供给及时,防治药品为合格产品;采用8%高效氯氰聚酯微囊悬浮剂喷雾作业2次,防治面积3000亩,防治率100%,防治方法得当,防治作业全面仔细,施工档案完整,防治后作业区域内平均有虫株率为15.6%、平均虫口密度均为4.6个/株,达到了平均有虫株率降低5个百分点、平均虫口密度降至5.0头/株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92%以上的项目建设考核指标,防治效果明显,林业资源得以有效保护。
3.经费使用情况
该项目总投资10万元,全部为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其中:农药购置费56800元,占总投资56.8%;防治费40200元,占总投资40.2%,防治调查监测费3000元,占总投资3.0%。项目通过招标,农药购置费55800元,防治费40180元,项目结余资金1020元。至目前,支出农药购置资金55800元,防治费40180元,防治调查监测费3000元,资金执行率98.9%。
4.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产出指标从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四个方面,设置具体三级指标,对实际开展的工作进行评价,根据年度指标值都已完成。
效益指标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指标设置具体三级目标,该项目的实施对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性以及服务对象带来了实际效益。
项目2:民乐县2021年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由民乐县林业技术推广站实施。项目建设总投资4万元,全部为中央专项资金。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民乐县东山。项目主要建设任务是在民联镇东山草原实施草原鼠害监测10万亩,在民联镇、永固镇、洪水镇、丰乐镇、新天镇、南古镇实施草原虫害监测20万亩。
1.项目绩效目标
对民联镇东山草原实施的草原鼠害10万亩,在民联镇、永固镇、洪水镇、丰乐镇、新天镇、南古镇实施的草原虫害20万亩进行全面监测。
2.项目完成情况
《民乐县2021年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后,我站积极按照项目批复内容认真开展监测,在民联镇东山草原实施草原鼠害监测10万亩,在民联镇、永固镇、洪水镇、丰乐镇、新天镇、南古镇实施草原虫害监测20万亩。由于监测准确,防治及时,防治效果明显,草原生态得以有效保护。
3.经费使用情况
该项目总投资4万元,全部为中央专项资金。
4.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产出指标从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四个方面,设置具体三级指标,对实际开展的工作进行评价,根据年度指标值都已完成。
效益指标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指标设置具体三级目标,该项目的实施对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性以及服务对象带来了实际效益。
五、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1、我单位根据专项绩效评定指标对各项目量化评价,自评指标得分97分。
2、将项目支出后的实际状况与项目申报的绩效目标进行对比分析。按项目实际支出和项目申报绩效目标进行对比分析自评得分97分,所有项目均与批复下达相符。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