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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县妇幼保健院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发布机构:民乐县卫健局 2023-03-02 10:38:54

目 录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四、部门“三公”经费等预算安排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一、部门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母婴保健法》、《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工作目标和妇幼卫生工作法规;

2.切实履行公共卫生职责,开展与妇女儿童健康密切相关的基本医疗服务;

3.承担全县妇产科、儿科、计划生育危重症抢救及出诊、接诊、会诊任务,推广和应用妇幼保健实用新技术;

4.搞好全县各医疗机构妇幼卫生工作指导和基层妇幼保健从业人员技术培训;

5.开展产科质量、孕产妇死亡、儿童生长发育监测、计划生育技术事故的审核评价工作;

6.负责本辖区儿童入托、入学前健康体检及托幼机构保健人员培训考核工作,分级分类指导县、乡、村三级妇幼保健卫生机构,形成自下而上的妇幼保健网络;

7.提供以下基本医疗服务:妇女儿童常见疾病诊治、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助产技术服务、产前诊断、产科并发症处理、新生儿危重症抢救和治疗等。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属公共卫生事业单位,隶属民乐县卫生健康局管理。构建了孕产保健部、儿童保健部、妇女保健部、生殖保健部、中医保健部、医疗保障部、行政安全部、群体保健部八个部门,下设产科、孕产保健科、妇科、妇女保健科、儿科、儿童保健科、中医科、医技科、孕妇学校、生殖医学中心、药剂科等二级科室32个。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度预算收入总计315.01万元,支出总计315.01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收入增加71万元,增加29.10%,主要原因是财政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增加。支出增加71万元,增加29.10%。主要原因是财政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增加。

2023年度预算收入合计315.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5.01万元,占100%。

2023年度预算支出合计315.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5.01万元,占100%。

2022年度年末无结转。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5.01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71万元,增加29.10%。主要原因是财政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增加。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5.01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71万元,增加29.10%。主要原因是财政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增加。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卫生健康支出315.01万元,占100%,较上年预算数增加71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5.0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3.41万元, 较上年预算增加70.83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人员增加,人员经费支出增加,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6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0.1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增加财政拨款的工会经费收入,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的工会经费支出。    

四、部门“三公”经费等预算安排情况

我单位年初“三公”经费、机关运行费等未列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所以我院无“三公”经费、机关运行费等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3年财政未安排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3年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7855.58万元,其中:办公用房600平方米;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价值45万元;单价1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2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3年预算中无此项目或无此项费用发生,所以本单位该项无公开内容

七、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县财政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县财政局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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