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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县司法局关于征集公共法律服务“法在我身边·我与法同行”典型案例的通知

发布机构:民乐县司法局 2021-04-14 11:02:52

党的十九大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努力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公共服务。要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司法所、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尽快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努力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多元化新产品,张掖市司法局拟在全市重要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办“法在这身边 我与法同行”专栏,根据《张掖市司法局关于征集公共法律服务“法在我身边·我与法同行”典型案例的通知》(张市司发〔2021〕13号)文件精神,请各股室、司法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认真按照文件要求上报作品,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案例的范围和渠道

征集的案例一是近年来司法行政系统办理、调处的典型案例,主要包括各律师事务所代理案件、司法鉴定案例、公证案例、法律援助案例及各级调委会所调解的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例;二是以全市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人民调解、司法所等公共法律服务单位为主体,用群众身边发生的具有法治宣传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例,以警示、启示、预防为目的,用身边的人和身边的事来普及法律知识,去影响身边的人来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征集案例的类型和形式

类型一般为与民生或实体法相关的典型案例,如劳资纠纷、工伤索赔、恶意欠薪、交通事故、邻里纠纷、民间借贷、拆迁补偿、医疗纠纷、电信诈骗、食药安全等具有典型性、代表性、针对性、指导性和教育意义的案例形式以图文并茂、图片照片、文字解说、录音录像等以体现多样性为主要特色,群众喜闻乐见注重公共法律服务的特性。

三、案例征集的要求

1.整理上报。以各法律服务机构为单位负责典型案例的收集、筛选、审核、报送工作,按照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人均不少于1篇、司法鉴定所不少于2篇、援助中心不少于5篇、公证处不少于5篇的要求收集报送。

2.内容要求。报送的案例应包括基本案情(300-400字以内)、案件焦点(100字以内)、案件点评(500-700字以内)等部分,总篇幅不超过1200字。案例注明代理点评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员、人民调解员姓名及所在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所、调委会名称。

3.报送时间地址。2021年3月1日开始至2021年11月30日结束,邮件主题为xx单位“法在我身边·我与法同行”案例。请各股室、司法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每季度至少报送两个。

报送邮箱地址:277810111@qq.com

四、相关要求

1.各法律服务机构要严格做好收集、筛选、审核、报送工作,确保报送的典型案例语言朴实、内容简洁、观点明确、说理透彻、通俗易懂、法律适用准确,适合社会各阶层读者阅读,且案件判决、调处生效后或执行完毕后未在社会上产生负面影响。同时,案件涉及的相关信息应进行技术处理,避免对号入座或引起纠纷,报送时请附案例审核意见表(见附件)。

2.征集的案例由县司法局初审后上报市司法局,若审核通过采用,将在金张掖普法等媒体进行刊登宣传,各公共法律服务机构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利用各类媒体进行宣传,扩大司法行政系统典型案例的影响力。

联系人:民乐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袁野

电子邮箱:277810111@qq.com

    附件:1.案例审核意见表

    2.典型案例参考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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