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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县公安局普通护照核发办事指南

发布机构:民乐县公安局 2021-06-24 08:44:59

一、受理范围

(一)申请人

本行政区域内的常住居民

(二)申请条件

申请电子普通护照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凡户口在本行政区域内,本人无法定不准出境情形的常住居民均可申办。2.省内流动的本省居民,现已居住在本行政区域内需要申领出入境证件的,除交验所需材料外,还应提交由公安机关出具、居住满一年(含)以上的证明(居住证、暂住证)。

(三)申请内容

普通护照核发

二、办理依据

(一)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2006年4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第四条第一款 普通护照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或者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和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签发。第五条 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

(二)许可条件和申请材料的依据

许可条件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2006年4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第四条第一款  普通护照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或者由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和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签发。第五条 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

申请材料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2006年4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第六条  公民申请普通护照,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近期免冠照片以及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国家工作人员因本法第五条规定的原因出境申请普通护照的,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三、实施机关

民乐县公安局

四、办件类型

本许可事项为承诺件。

五、许可条件

(一)予以批准的条件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

(二)政策和技术限制

本行政许可无政策和技术限制

(三)数量限制

一人一证

(四)禁止性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2006年4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第十三条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护照签发机关不予签发护照:(一)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二)无法证明身份的;(三)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四)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五)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不能出境的;(六)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七)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第十四条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护照签发机关自其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被遣返回国之日起六个月至三年以内不予签发护照:(一)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的;(二)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遣返回国的。

六、申请材料

(一)申请材料形式标准

申请材料的形式分为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其加盖的公章(或印章)必须与申请人名称完全一致。纸质材料采用A4纸,统一在左侧装订,复印件均应加盖申请人公章(或印章)。电子申请材料采用JPG或PDF格式,单个文件大小不能超过4M;文件应原色彩扫描,内容清晰、完整,以单个文件命名,名称与申请材料名称一致,并按照顺序上传至甘肃政务服务网统一申报系统。请按照申请人类别,对照申请材料目录备注分别提交。

(二)申请材料目录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一式一份,由公安机关打印,申请人核对签字。

2.居民身份证原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3.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一式一份。此项材料主要是军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办理时需要提供。

4.《出生医学证明》或者监护关系公证书或者监护人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此项材料主要是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如未办理居民身份证)办理时需要提供。

七、办理时限

(一)申请时限:全年工作日;

(二)法定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在偏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护照的,经护照签发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三)承诺办理时限:首次申请、换发、补发出入境证件10个工作日。

八、许可收费

普通护照160元/本;丢失补发160元/本;加注费20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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