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废旧农膜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生态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直及省市驻民各部门、企事业各单位:
2020年是全省农业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胜年,是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的交账之年、大考之年,也是农膜回收三年行动目标的实现年。为切实做好我县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尤其是抓紧抓好春耕备耕这个农膜回收的关键期,给全年工作起好步、开好头,现就做好废旧农膜污染治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镇、相关部门单位要灵活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采取树立明显的固定宣传标语、设立回收网点的引导信息标牌等方式,广泛宣传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相关政策,让群众深入认识到农膜残留的危害性、农膜回收的必要性和废旧农膜作为可再生资源的回收价值,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农膜回收的社会影响力,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废旧农膜回收的良好氛围。同时,总结宣传开展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的好做法、好经验,形成模范典型,以点带面、示范推广。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各镇作为推进废旧农膜污染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把废旧农膜捡拾回收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制定详细工作方案,由镇政府“一把手”总抓,包片领导和驻村干部具体负责,督促各行政村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积极开展废旧农膜捡拾回收工作。县农业农村局指导各镇科学、合理开展废旧农膜污染治理工作。同时,建立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部门协调机制,由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牵头,财政、市场监管、供销等部门共同参与,保障废旧农膜污染治理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三、严格市场监管,强化源头治理。源头防控是废旧农膜残留污染防治的基础性工作,春耕备耕期间是全年农膜供需量最大的时期,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与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作,建立严格的农膜市场监管制度,结合农资打假等专项行动,始终保持对不达标地膜进行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紧盯生产、销售环节,强化生产、销售事前事中环节监管,从源头上禁止厚度小于0.01mm、耐候期小于12个月的农用地膜出厂、入市、进田。各镇要积极引导新型经营主体和农户因地制宜减少覆膜作物种植面积,鼓励使用全生物可降解地膜,减少聚乙烯地膜用量。
四、凝聚工作合力,健全回收体系。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采取“县级监督、镇村组织、群众参与、网点回收、集中拉运”的回收机制,全面清理残留于田园、庭院、水源、路旁、建筑物附近的废旧农膜及塑料制品。
一要健全回收网络。各镇要对辖区内各村的农膜用量进行一次全面摸底排查,掌握春播农膜用量,做到任务清、责任明。根据辖区内农膜使用区域分布实际,建立布局合理、群众交售方便的废旧农膜固定回收网点,并固定人员对交送的废旧农膜进行管理,组织农户有序将捡拾的废旧农膜集中交送至邻近固定回收网点。县农业农村局与废旧农膜回收企业衔接,督促回收企业安排车辆定期拉运各镇固定回收网点收集的废旧地膜,并进行加工处理利用。
二要靠实捡拾责任。各镇要督促辖区内各村靠实废旧农膜捡拾责任,按照“谁用地、谁保护、谁捡拾”的原则,鼓励土地经营主体进行机械化捡拾,切实提高废旧地膜捡拾效率。各村在与土地流转经营主体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时,严格落实耕地保护保证金制度,明确土地流转经营主体的废旧农膜捡拾责任,按照流转面积收缴保证金,经营主体完成废旧农膜捡拾任务,并经村组现场验收合格后,全额退还保证金;不能完成捡拾回收任务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各村可统筹收取的保证金,雇佣人工完成捡拾、拉运废旧农膜任务。对农户自己种植的耕地,由各村督促农户捡拾废旧农膜,并拉运至固定回收网点。
三要抓好环节监管。县农业农村局要联合生态环境等部门,紧盯秋收后、春耕前重要时间节点,组织人员对各镇废旧农膜捡拾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检查;严格禁止将废旧农膜深翻入地、焚烧掩埋,对检查中发现上述不良情况的及时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的,移交执法部门严肃处理;督促回收企业在镇政府的监督下定期拉运固定回收网点地膜,地膜回收工作从秋季作物收获后到次年春播前结束,期间回收网点不得随意拒绝交送的废旧地膜。
五、强化督查考核,狠抓责任追究。县废旧农膜污染治理协调领导小组将定期对各镇废旧农膜捡拾情况进行实地检查督导,对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同时把废旧农膜污染治理工作列入全县人居环境整治考核的重要内容,年底对各镇落实情况进行量化考核。
民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