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0年度第一期生猪养殖企业贷款贴息的公示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种猪场和规模猪场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农办[2019]30号)、《财政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支持做好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农[2019]69号)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促进生猪稳产保供的通知》(农办计财[2020]9号)精神,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印发了《甘肃省2020年度生猪养殖企业贷款贴息项目实施方案》(甘农通发[2019]43号)(以下简称《方案》),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第一期生猪养殖企业贷款贴息政策落实工作。按照贷款贴息审核程序,经企业申报,市县农业农村(畜牧兽医)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查核实,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复审,财政部甘肃监管局复核,我县共有1家生猪养殖企业的1笔贷款符合贴息要求,贴息资金共计80.21万元。现对贴息企业名单和贴息资金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内若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访等方式反映。公示时间: 2020年12月4日至2020年12月14日,共7天。
联系人:岳军
联系电话:0936-4336495
附件:2020年度第一期生猪养殖企业贷款贴息项目公示清单
民乐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