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全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的通知
近年来,随着全县农村土地流转步伐不断加快,流转对象和利益关系日趋多元。近期,我县出现了部分经营主体或个人随意提高土地流转价格,背后操纵农户集体违约,不讲诚信,不履合约等现象,导致农户与经营主体之间矛盾纠纷不断升级,严重影响了全县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的平稳运行,已成为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潜在隐患。为加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监督管理,建立风险防控机制,严厉整治土地流转不法行为,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现就规范全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政策法规,正确指导农村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各镇、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加大农村土地流转用途管制,规范土地流转合同管理,加强农村土地流转风险防范,引导农户土地规范有序流转。要坚持“三权”分置的原则,落实好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形成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多元经营的新型农业经营机制。要尊重农民主体地位,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流转土地经营权,必须坚持平等协商和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严禁强迫命令,不搞一刀切。要严格土地用途管理,土地经营权流转不得损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不得改变承包土地的所有权性质及其农业用途,确保农地农用,优先用于粮食生产,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
二、引导流转双方诚实履约,积极营造土地流转市场良好的诚信氛围。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为重点,积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努力把诚信宣传与规范土地流转市场进行有机结合,以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为手段,以提高农户素质和优化市场环境为目的,大力营造“守信者荣、失信者耻、无信者忧”的诚实守信社会氛围。建立健全土地市场异常名录和黑名单制度,探索多种形式的约束机制,逐步完善土地流转市场诚信体系,使流转双方依法依规进行土地流转交易。强化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诚信履约行为,树立一批守法经营,诚信经营的典型,激励带动农村土地流转规范开展,实现对土地流转市场诚信管理,促进土地流转市场在阳光、诚实、守信中运行,逐步推进农户和经营主体诚实履约。
三、加强土地流转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扰乱土地流转市场的不法行为
(一)加强土地流转用途管制,严厉打击破坏农地农用的不法行为。严格遵守农地农用原则,严禁借土地流转之名从事非农建设;禁止闲置、荒芜耕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对借土地流转之名在流转土地擅自修建大棚房的经营主体或个人,限期拆除并恢复流转耕地的原貌;对在流转土地上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耕作层违法行为,情节轻微的限期整改,情节严重且当事人行为恶劣的,根据法律规定移交相关部门严肃处理;对闲置、荒芜耕地2年以上的,村集体收回承包经营权。
(二)规范土地流转合同管理,抵制擅自制定合同流转土地的违规行为。各镇、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进一步规范土地经营权流转程序,引导农户按照农业农村部统一提供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进行土地流转交易,所有签订合同必须实行登记备案或司法公正。强化对土地流转合同的监管力度,建立日常监测制度,健全土地流转台账,做好流转风险动态监控。对私自签订自制合同或口头约定流转土地的农户引导其签订正式的流转合同。对欺行霸市、聚众滋事、强迫交易涉嫌违法犯罪的经营主体或个人,列入扫黑除恶整治范围严厉惩治。
(三)强化土地流转风险防范,确保流转双方利益不受损害。实行土地流转金预付制度,经营主体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向农户支付70%以上的土地流转金,剩余部分在秋收前向农户全部付清;经营主体应当按照年流转合同价款的30%交纳风险保障金和每亩地50元的废旧农膜清理押金,风险保障金和地膜清理押金必须由转出土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缴管理,土地流转合同到期后,经村集体组织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评价,无违约行为的退还保障金及押金,违约的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抵扣押金。
(四)加大经营主体履约监管,严厉整治经营主体不讲诚信行为。严厉整治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诚信严重缺失的企业及经营主体,对流转农户土地的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不讲诚信,单方面撕毁合同约定,不按约定兑付土地流转金造成群众上访事件的,若当年实施农业项目,则取消政策补助,5年内不享受国家扶持政策。对失信企业流转土地进行严格审查或限制,扎实推动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构建诚信流转体系。
(五)规范流转农户诚信履约,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的不法行为。在合同期内,对信用优良的农户,纳入“红名单”,优先落实惠民政策,对违约毁约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农户,视情况进行劝导教育,劝导其履行合同承诺;针对撕毁合同不听劝导教育的农户,特别是在已流转的土地上发生毁坏农作物、强耕强种的行为,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严厉打击恶意教唆群众集体违约,哄抬地价、私自毁约等扰乱土地流转市场秩序的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列入扫黑除恶整治范围。
四、压实责任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健康平稳运行
(一)强化组织领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各镇、各相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把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开展好本区域内土地流转的业务指导、纠纷调处、合同备案等相关工作,及时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规范流转,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二)明确部门职责。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土地流转的业务指导,规范开展土地流转政策咨询、审查备案、交易鉴证、融资担保等服务。自然资源部门要做好设施农用地审批备案工作,加强土地用途管制,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改变土地农业用途的行为。公安部门要依法打击扰乱土地流转市场的行为,对教唆群众哄抬地价、集体违约的幕后操纵者进行严厉惩治。县法院要及时审理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纠纷案件,以典型案件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诚信守法。
(三)加强部门联动。加强乡镇、公安、司法、信访等部门沟通协作,建立重大问题联动调处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大土地纠纷调处力度,有效化解农村土地流转纠纷,确保农村承包经营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防患于未然,切实维护好农村社会的稳定。
民乐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