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乐县市场监管局开展食品违规添加金银箔粉查处专项行动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关于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违法行为的通知》要求,民乐县市场监管局组织执法人员在辖区内开展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等违法行为的专项行动,坚决遏制“食金之风”,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
检查中,执法人员以糕点(裱花蛋糕、烘焙糕点)、冰淇淋、寿司、奶茶等可能使用金银箔粉的产品为重点,对蛋糕店、奶茶店及学校周边的食品店集中开展排查工作,严厉打击以食品添加金银箔粉为噱头宣扬拜金主义等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广告宣传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一律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涉嫌犯罪的,一律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截至目前,共检查食品生产加工经营门店116户,暂未发现违规添加金银泊粉的食品违法行为。
民乐县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金银箔粉既不是食品的生产原料,也不能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被禁止添加进食品中,不能用于食品生产经营。请广大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或外出就餐时,增强食品安全意识,若发现食品中添加了金银箔粉或其他不明物质,应不购买、不食用,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