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食品生产经营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做好食品生产经营安全监管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为严格遵循“四个最严”要求,进一步压紧压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全链条、全过程监管,有效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坚决守牢守稳食品安全底线,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压实两个责任,强化制度落实
(一)完善包保工作机制。压紧压实属地管理责任,推动包保工作全覆盖、责任无死角、督导见实效。6月底完成60%督导任务,11月底实现任务全覆盖,问题整改率保持98%以上。
(二)推动主体责任落地。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配齐食品安全总监、安全员,细化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持续落实“日周月”制度。加强对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直播电商、食品经营连锁企业、市场开办方等主体责任落实指导。应用总局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抽考系统,提升从业人员合规意识。
(三)提升基层监管能力。组织举办民乐县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专题培训班,强化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统筹谋划与推进落实能力,补齐基层监管短板。开展一系列新版法律法规及标准的宣贯培训,锻造专业高效监管队伍。
二、优化监管举措,提升监管效能
(四)开展食品安全风险分析。结合实际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研判,落实“一企一档、一域一档、一品一策”,形成重点食品风险“地图”。开展高风险食品整治,建立底数清单、问题清单、链条清单、任务清单。落实《重大食品安全事件调查处置办法》,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健全常态长效的食品安全舆情快速反应机制。
(五)实施风险分级管理。健全风险分级动态管理机制,推动风险等级与信用评价联动,4月底前完成全县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等级动态更新。根据风险分级结果,确定监管重点,合理调配监管力量,及时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六)加强“互联网+AI”智慧监管。逐步将全县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关键区域视频接入智慧监管平台,全面实现可视化管理和闭环处置。5月底食品生产企业及加工小作坊,学校、养老机构及医疗机构食堂,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接入应用率达到100%,6月底特殊食品销售企业、集中用餐单位接入应用率达到100%,网络餐饮接入应用率达到80%,10月底食品销售企业、网络餐饮接入应用率达到100%,中小型餐饮服务单位接入应用率达80%,12月底中小型餐饮服务单位接入应用率达到100%,有序推进小销售、小餐饮、流动餐车接入应用工作。持续提升食品安全追溯平台和“电子一票通”应用率。
(七)强化抽检及快检技术支撑。加大对食品生产企业、学校食堂及其大宗食材供应企业、网络餐饮服务单位、地方特色食品店等主体的靶向抽检力度。统筹推进快检设备配置及检测能力提升,按时完成年度快检任务,问题发现率不低于2%,健全快检异常食品跟踪抽检和后处置机制,不合格样品核查处置率达到100%。组织食品快检集中培训和实操演练,参加全省食品快检技能竞赛。
(八)加强全环节监督检查。综合运用日常检查、专项检查、飞行检查、双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各类食品安全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震慑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充分发挥食安委办统筹协调指导作用,严格执行“三书一函”制度,督促属地管理、部门监管、行业管理责任落地。
三、深入排查整治、加强全链条监管
(九)巩固深化专项整治成效。开展重点问题食用农产品整治,综合实施农产品“一品一策”“一体一规”靶向监管,推进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落实,强化生鲜灯排查整治。深入治理制售假劣肉制品问题,重点排查整治肉制品原料来源不明、掺杂掺假、“两超一非”等问题。加强食用油监管,督促食用油生产单位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开展质量安全规范提升行动。持续开展“两超一非”问题治理,持续强化对豆制品、肉制品、酒类、糕点等重点品种食品添加剂滥用问题综合治理,对企业贯彻落实新国标情况进行检查指导。深入做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安全治理,严厉打击“三无”、劣质、过期食品等违法行为,不断提升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水平。持续推进“校园餐”专项整治,常态化开展春、秋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深入推进学校食品安全规范化管理评价工作,督促学校食堂严格落实各环节风险管控要求。
(十)落实重点食品治理。开展酒类产品突出问题治理,严厉打击酒类掺杂掺假、非法添加、无证分装、虚假标识、假冒侵权、标称“特供专供”等违法行为。开展网售食品虚假宣传专项整治,紧盯网售食品虚假宣传、误导消费等突出问题,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保健食品护老行动,重点整治保健食品欺诈营销、虚假宣传等行为,有效发挥“银龄护老队”监督作用。
(十一)强化重点领域监管。推进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压紧靠实市场开办者、入场经营者责任,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入场查验、风险筛查、问题处置等制度。加强养老机构食品安全日常监管,督促指导养老机构规范关键环节风险管控,健全部门间信息互通机制。聚焦校外托管机构重点环节,定期更新并公示合规机构信息,对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且无法整改的,坚决依法取缔。加大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落实“三全一统”机制,督促举办者和承办者严格执行“双报备”制度,属地分类指导并加强现场检查。规范连锁企业经营行为,健全连锁经营企业信息台账,压实总部责任,加大各层级监督检查力度。
(十二)规范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管理。全面落实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及联单管理制度,组织相关企业开展培训学习,督促企业严格履行发货、承运、收货三方责任,实现运输全过程追溯管理。
(十三)加强食盐专营管理和日常监管。严格执行食盐碘含量国家标准(我省食盐加碘浓度标准30mg/kg,波动范围21-39mg/kg),强化未加碘食盐监管。督促中湖盐股份有限公司加强关键质量指标自查,实现小包装食盐追溯数据有效上传全国食盐电子防伪追溯平台。指导食盐批发企业规范仓储配送,开具有效追溯凭证。督促定点企业落实社会储备责任,完善应急管理与突发事故报告制度。加强食盐电商销售行为监管。开展食盐包装标签专项检查。严厉打击使用非食用盐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
(十四)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肃纠治平台未履行资质核验、信息公示、监测处置等义务行为,以无堂食外卖为重点领域,严厉整治经营场所环境卫生差、食材不合格、操作不规范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幽灵外卖”、资质造假等突出问题。强化线上监测与线下核查联动,全面推行“食安封签”,建立“骑手监督员”等社会共治模式,提升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治理水平。
(十五)加强全领域风险排查。以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油、蔬菜水果等为重点品种,聚焦食品批发企业、学校大宗配送、校园周边小销售店和小摊点,强化风险防控。紧盯节假日、旅游季等重点时段,加强旅游景区、商业综合体、交通枢纽、高速服务区及农家乐等重点区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治理。强化网红餐饮店监管,纠正“重营销、轻品控”行为。紧盯农家乐食品安全、使用预制菜明示及餐饮具清洗消毒,开展治理和规范。
四、提升发展质量,深化社会共治
(十六)推进实施质量提升行动。深化酒类及调味品质量提升行动,推动白酒及调味品生产企业生产环境、工艺技术与质量控制、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全面升级,培育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知名品牌。实施小微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管理能力提升行动,进一步改善小微食品生产企业环境条件,改进工艺流程,强化培训和关键岗位持证上岗。开展小餐饮规范提升行动,制定通俗易懂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指南、小餐饮加工操作指引等,降低小餐饮从业人员法律法规解读难度,明晰标准规定。
(十七)做好食品安全宣传引导。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通过专题宣传科普、“你送我检”“以案释法”等方式,提升经营者责任意识和群众辨假维权能力。持续开展“随机查餐厅”活动,定期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反食品浪费宣传教育,依法查处餐饮浪费行为。深化文明餐桌行动,实施“红黑榜”管理。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消费者及媒体实地参与食品安全检查。畅通12315等投诉举报渠道,完善内部知情人举报机制,构建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参与的食品安全共治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