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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县卫健局关于呈送2023年生活饮用水一月份监测情况的报告

发布机构:民乐县卫健局 2023-01-17 15:53:18

为及时掌握全县生活饮用水卫生状况,科学实施生活饮用水监测管理,推进监测网络和数据信息建设,做好饮用水安全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掖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2015—2050年)的通知》(张政发〔2016〕26号)要求,我局开展了2023年一月份末梢水水质监测工作,现将监测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测对象

末梢水监测点:民乐县盈丰丽景6-3-401室、民乐县滨河园4-3-301室、民乐县乐民西区19-2-402室、民乐县洪水镇北苑西区3-2-601室、民乐县天庆花园A区4-2-301室、

民乐县锦绣家园16-2-501室、民乐县专家新村4-2-902室、

民乐县阳光花园6-3-401室、民乐县聚业苑11区13-1-1001室、民乐县惠泽园9-4-502室共计10个

二、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包括感官指标4项(色度、浑浊度、嗅和味、肉眼可见物);一般化学指标5项(pH、铁、锰、耗氧量、氨氮);微生物指标2项(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消毒剂指标1项(二氧化氯),共计12项指标。

三、检验依据

县疾控中心严格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5749-2006)和《实验室质量控制运行体系》的要求进行样品采集、运送及实验室检测。

四、生活饮用水合格判定标准

(一)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进行评价。

(二)生活饮用水监测指标有一项不合格即判定为不合

格,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部分指标及限值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表4执行。

五、饮用水水质卫生检测结果评价

一月共采集末梢水10份,疾控中心实验室对色度、浑浊度、嗅和味、肉眼可见物、pH、铁、锰、耗氧量、氨氮、二氧化氯、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共12项指标进行了检测,此次检测的10份水样检测结果均符合要求。

六、意见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水源地管理和保护,落实水源地保护制度和相关规定,政府市政、建设、环保部门加强沟通协调,规划好水源地保护区及其周边隔离、防渗漏、净化等基础设施建设。

(二)制定饮用水应急预案,加强水污染应急处置和演练,开展预警预报和应急处置机制建设,切实保护好公众的饮水安全。

(三)加大污水处理厂投入建设,提高污水处理的技术。

(四)加强供水管网和高层储水设施的管理和监测,避免水质二次污染。

附件:民乐县2023年1月份自来水水龙头水质监测结果上报表         

                 民乐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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