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乐县卫生健康局 关于王希孝、韩霞等8对再婚夫妇符合政策 再生育的通知
经6月17日卫健局局务会议研究,王希孝、韩霞等8对再婚夫妇符合再生育条件,同意安排生育。请你单位张榜公布,无异议后安排生育,并及时收回各自《独生子女证》通知本人办理有关手续。8对夫妇基本情况如下:
1.王希孝、韩霞夫妇系三堡镇全营村农民,该夫妇于2018年3月再婚,再婚前男方未生育子女(系初婚),女方生育一男孩。再婚后该夫妇生育一女孩,符合再生育条件。批准三孩《生育登记服务证》号为2020-106-043。
2.陈国鹏、王燕夫妇系洪水镇刘总旗村农民,该夫妇于2019年6月再婚,再婚前男方生育一男一女孩,女方生育一男孩。再婚后该夫妇未生育子女,符合再生育条件。批准四孩《生育登记服务证》号为2020-101-044。
3.李得恒、周存香夫妇系永固镇滕庄村农民,该夫妇于2019年1月再婚,再婚前男方生育一男一女孩,女方生育一男孩。再婚后该夫妇未生育子女,符合再生育条件。批准四孩《生育登记服务证》号为2020-105-045。
4.韩多荣、张瑞玲夫妇系洪水镇石沟村农民,该夫妇于2019年12月再婚,再婚前男方生育一男孩,女方生育二男孩。再婚后该夫妇未生育子女,符合再生育条件。批准四孩《生育登记服务证》号为2020-101-046。
5.王 杰、尚 霞夫妇系民联镇新堡村农民,该夫妇于2020年3月再婚,再婚前男方未生育子女(系再婚),女方生育一男一女孩。再婚后该夫妇未生育子女,符合再生育条件。批准三孩《生育登记服务证》号为2020-202-048。
6.张振儒、李雪芸夫妇系新天镇薛寨村农民,该夫妇于2020年6月再婚,再婚前男方生育一女孩,女方生育一男孩。再婚后该夫妇未生育子女,符合再生育条件。批准三孩《生育登记服务证》号为2020-103-049。
7.尚坤善、张晨舒妇系顺化镇土城村农民,该夫妇于2019年10月再婚,再婚前男方生育一男孩,女方生育一女孩。再婚后该夫妇未生育子女,符合再生育条件。批准三孩《生育登记服务证》号为2020-102-050。
8.姚正科、周海霞夫妇系南古镇王庄村农民,该夫妇于2018年1月再婚,再婚前男方未生育子女(系初婚),女方生育一男孩。再婚后该夫妇生育子一男孩,符合再生育条件。批准三孩《生育登记服务证》号为2020-104-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