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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县卫生健康局 关于王希孝、韩霞等8对再婚夫妇符合政策 再生育的通知

发布机构:民乐县卫健局 2020-07-07 14:35:58

经6月17日卫健局局务会议研究,王希孝、韩霞等8对再婚夫妇符合再生育条件,同意安排生育。请你单位张榜公布,无异议后安排生育,并及时收回各自《独生子女证》通知本人办理有关手续。8对夫妇基本情况如下:

1.王希孝、韩霞夫妇系三堡镇全营村农民,该夫妇于2018年3月再婚,再婚前男方未生育子女(系初婚),女方生育一男孩。再婚后该夫妇生育一女孩,符合再生育条件。批准三孩《生育登记服务证》号为2020-106-043。

2.陈国鹏、王燕夫妇系洪水镇刘总旗村农民,该夫妇于2019年6月再婚,再婚前男方生育一男一女孩,女方生育一男孩。再婚后该夫妇未生育子女,符合再生育条件。批准四孩《生育登记服务证》号为2020-101-044。

3.李得恒、周存香夫妇系永固镇滕庄村农民,该夫妇于2019年1月再婚,再婚前男方生育一男一女孩,女方生育一男孩。再婚后该夫妇未生育子女,符合再生育条件。批准四孩《生育登记服务证》号为2020-105-045。

4.韩多荣、张瑞玲夫妇系洪水镇石沟村农民,该夫妇于2019年12月再婚,再婚前男方生育一男孩,女方生育二男孩。再婚后该夫妇未生育子女,符合再生育条件。批准四孩《生育登记服务证》号为2020-101-046。

5.王  杰、尚  霞夫妇系民联镇新堡村农民,该夫妇于2020年3月再婚,再婚前男方未生育子女(系再婚),女方生育一男一女孩。再婚后该夫妇未生育子女,符合再生育条件。批准三孩《生育登记服务证》号为2020-202-048。

6.张振儒、李雪芸夫妇系新天镇薛寨村农民,该夫妇于2020年6月再婚,再婚前男方生育一女孩,女方生育一男孩。再婚后该夫妇未生育子女,符合再生育条件。批准三孩《生育登记服务证》号为2020-103-049。

7.尚坤善、张晨舒妇系顺化镇土城村农民,该夫妇于2019年10月再婚,再婚前男方生育一男孩,女方生育一女孩。再婚后该夫妇未生育子女,符合再生育条件。批准三孩《生育登记服务证》号为2020-102-050。

8.姚正科、周海霞夫妇系南古镇王庄村农民,该夫妇于2018年1月再婚,再婚前男方未生育子女(系初婚),女方生育一男孩。再婚后该夫妇生育子一男孩,符合再生育条件。批准三孩《生育登记服务证》号为2020-104-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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