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民乐县学校安全维稳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防灾减灾救灾、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全县教育系统安全管理责任,完善校园安全常态化管理机制,切实筑牢学校安全防线,全面提升学校安全风险管控水平,防范化解教育领域安全风险,遏制学校发生重特大安全事件,确保全县学校安全稳定,按照国家、省市学校安全工作有关要求和县委、县政府安全工作总体部署,制定本要点。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及国家、省、县安全生产部署要求,以提升“平安校园”建设水平为目标,以师生生命安全为核心,以重要部位安全防范为重点,以解决影响校园安全的基础性、源头性、根本性问题为导向,切实加强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重点推进落实机制建设、环境建设、信息化建设、专项整治和家长监护责任,按序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落实《民乐县学校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规定,不断提升校园安全管理、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坚决防范和遏制涉校涉生安全事件发生,确保广大师生安全,维护全县教育系统和谐稳定,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做出积极贡献。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安全责任
1.强化责任落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维护学校安全的极端重要性。一是坚决落实学校安全工作主体责任,把健全学校安全责任体系作为工作重点,落实校长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主要责任人责任、部门领导直接责任人责任、岗位人员岗位责任人责任,将安全责任落实到每项工作、每个岗位,具体到每个人头,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校园安全工作格局。二是深入推行网格化管理,形成责任体系完整清晰、上下网格贯通有序,安全事项齐全、职责具体明确的管理模式。三是加大安全预警、安全通报、安全督办、安全约谈和安全随机检查、飞行检查、包点督查等力度,进一步压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
2.强化制度执行。各校要围绕《张掖市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对照《民乐县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管理工作任务清单》,结合本单位实际,准确研判风险,聚焦关键环节,及时查找不足,着力补齐短板,进一步健全相关制度措施并严格执行。要加强对教职员工和临聘人员教育管理,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严格落实门卫值守和内部巡查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和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严防暴力恐怖事件发生。
(二)完善机制建设,提升治理能力
3.完善安全教育机制。统筹开展师生安全教育、法治教育、生命教育、品德教育,扎实推进安全知识进校园、进课堂、进教室、进教材,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安全素养,促进安全常识入脑入心入行。一是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开足上好安全教育课。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一年级每学期至少安排8课时,其他年级至少安排4课时,开展公共安全教育,普及安全常识与技能;幼儿园每周至少安排1次设计公共安全教育内容的游戏活动。二是丰富教育形式,推进安全教育常态化。推行并落实“1530” 安全警示教育制度(利用每天放学前1分钟、周末放学前5分钟、节假日放学前30分钟开展安全警示教育),认真上好“开学安全教育第一课”和“安全教育最后一课”。开展网络安全教育,引导师生和家长关注禁毒教育网站和微信平台、校园风险管理平台等,充分发挥张掖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青骄第二课堂作用,推进安全教育常态化。抓好主题日和节假日安全宣教活动,利用精心组织开展中小学安全教育日、国家安全教育日、防灾减灾日、国际禁毒日、安全生产月、食品安全宣传周、宣传月、全国消防日、交通安全日等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广大师生安全防范能力水平。三是强化安全培训和校园安全文化建设。按要求组织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定期组织开展校(区)级培训。春、秋学期分别组织1次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人员集中培训,8月底完成体育教师、卫生保健人员、班主任初级急救知识和技能培训。四是加强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制定学校国家安全、反恐怖、反邪教警示教育工作计划及防暴力、防恐怖袭击相关预案。积极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结合政治、德育、历史、语文等相关学科内容强化国家安全、反恐怖、反邪教警示教育;不断改进创新国家安全教育的方法手段,依托少先队、共青团、学生会等组织,开展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文艺表演、社会实践等形式多样的国家安全教育主题活动。结合我县“SW+课堂”实施方案,充分发挥“互联网+教育”优势,建立国家安全教育课程资源库,丰富国家安全、反恐怖、反邪教警示教育素材。
4.构建协同育人机制。要积极构建学校、家庭、社区协同育人机制,密切配合、各展所长,丰富教育形式和载体,有针对性地加强学生思想品德教育、法治教育,密切关注学生思想状况,主动回应心理、情感诉求,切实预防违法犯罪现象发生。按照《民乐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对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问题的学生开展科学有效的心理辅导,培养学生健全人格和积极心理品质,重点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习困难学生、情感困惑学生、言行异常学生以及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单亲家庭子女等群体的关爱工作,及时做好思想引导、心理疏导和矛盾化解。
5.完善风险管控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明确具体的区域性学校安全风险清单,全面了解掌握校园及周边特殊人群信息动向,及时发布安全预警提示,确保校园周边环境安全、稳定、有序。完善隐患排查和治理整改制度,继续推行学校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制度,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工作,对学校风险点实施标准化管控,推动安全工作从事后调查处理逐步向源头治理转变,不断提升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专业化水平。为全县中小学、幼儿园购买2021--2022学年校方责任保险,完善学生伤害事故预警预防及规范处置机制。
6.加强应急体系建设。充分利用校外资源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师生防灾减灾意识,提高互救能力与避险技能。结合季节特点,定期开展灾害风险隐患排查,重点做好人员密集场所和重要设施的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应急演练的实效性和规范性,突出演练预案的可操作性,学校根据实际及时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地开展防震、防疫、防洪及极端恶劣天气等应急演练,确保中小学校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幼儿园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做好演练总结和评估工作,推动应急演练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
(三)强化综合治理,优化环境建设
7.推进依法治校、依法治教。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校园安全突出问题的能力,将法制副校长选聘管理作为推进依法治校、创建平安校园的重要手段。加强教职员工和学生的法治安全教育,增强师生遵纪守法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加强学生日常行为管理,依托虚拟专门学校及时妥善处理涉校、涉生矛盾纠纷和苗头性问题,坚决防止校园暴力和“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加强师德宣传教育和教师队伍管理,严禁教师歧视、侮辱、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8.加强校园欺凌综合治理和性侵预防。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学生欺凌、性侵行为预防制度和处置机制,落实以班级为单位的月排查和签字承诺报告制度,及时消除各类苗头性、倾向性隐患问题。积极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等部门协调联动,建设虚拟专门学校,不断强化问题学生转化教育;靠实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和责任,充分运用《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依法依规教育和惩戒有不良行为的学生,防止发生校园欺凌或性侵事件。强化教师队伍管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完善教师准入制度和入职查询制度,坚决防止教师性侵或猥亵学生。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健全未成年学生及幼儿权利保护机制,对虐待、体罚、性骚扰等侵害未成年学生及幼儿人身健康的行为,实行“零容忍”。扎实开展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在3月底前完成排查摸底工作,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措施及责任人;6月15日前完成集中整治,依法依规做好欺凌事件的调查处置工作;6月中下旬至7月中旬做好迎接国家、省教育督导委的抽查督导。
9.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一是积极防范不良网贷及电信网络诈骗。定期排查摸底,扎实开展“三进三创建”活动,引导广大师生自觉远离“校园贷”“套路贷”等各类网络诈骗。二是认真做好反邪教工作。要把反邪教知识纳入思政课内容,适时开展反邪教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师生远离邪教组织、不参与邪教活动,坚决防范邪教组织向学校渗透。三是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认真落实公安部“八条措施”和教育部“六条措施”,积极配合公安等部门对校园周边交通秩序、重点人员、出租屋、网吧、电子游戏厅、食品(流动)摊点经营户、违章建筑、危险设施和治安环境等进行摸排登记并有效治理,对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存在的难点问题实施专项整治,营造良好的校园周边环境。强化警校合作,设立护学岗,开展学校周边高峰勤务、治安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防护,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10.加强教育质量发展工作 。一是强化学校建设质量监管。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学校工程建设的监管,确保学校校舍、塑胶跑道建筑装修材料符合环保、卫生标准。学校要做好校舍和设施设备使用过程中的管理与监督。二是加强教育装备质量安全。规范教育装备采购管理和采购程序,按照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或自愿性产品认证规定,对教学仪器、体育器械、餐具食具、校服、床上用品等事关学生安全的设施设备加强采购履约的验收环节管理,确保进入学校的教育装备安全、环保、质量可靠。三是推进安全管理信息化。持续推进学校视频安防监控平台建设,加强学校视频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实现同教育局、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平台对接和数据交换。
(四)突出工作重点,筑牢安全防线
11.全力抓好校园内部安全管理。深入贯彻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防范规范(试行)》相关要求,一是督促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加强和完善“三防”建设,配齐配足专兼职安保力量,全面促进学校安防设施基础建设水平,实现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封闭化管理100%,县城中小学、幼儿园专职保安配备率100%,中小学幼儿园一键式报警、视频监控系统与公安机关联网100%。二是严格执行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门卫值班登记、学生上下学接送交接等制度,因地制宜设置家长接送、等待区域。加强学生出入管理,非上下学时间学生不得随意进出校门,非学校师生、工作人员进出校门要核实身份并做好登记;企业营销人员不准进入校内。
12. 深入开展学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认真贯彻落实《民乐县校园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民教发〔2020〕60号)要求,在2020年排查整治工作基础上,对照七项主要任务,强化卫生防疫风险防控、消防安全整治、实验室和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食堂和食品安全整治、道路交通和校车安全专项整治、建筑及设施设备安全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管理等方面安全专项治理,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13.加强食品和卫生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重点落实好营养改善计划公开公示制、校(园)长负责制、岗位责任制、学校负责人陪餐制、监督举报制、责任追究制等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健康检查、持证上岗、定点采购、食物留样、索证登记等制度。定期联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深入实施学校食堂质量安全提升工程,鼓励学生家长借助“互联网+明厨亮灶”,参与学校食堂管理的监督。学校食堂使用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平台使用率100%,学校食堂“互联网+”智慧监管模式应用率100%,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率100%。
14.加强学校交通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法规,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对校车的监管制度、模式、措施进行调整并强化落实,确保校车运营安全。认真实行接送学生车辆“六定三签五清”管理模式( “六定”指定校车管理制度、定校方责任人、定驾驶人、定车型车辆、定载客人数、定随车责任教师;“三签”指教育局同客运公司签订运营服务协议、学校客运公司接送学生车辆均逐车逐人签订安全责任书、学校同乘车学生家长签订安全接送协议;“五清”指学校、班主任、随车教师摸清学生乘车交通信息,清楚每一位学生的交通方式、乘车线路、乘车车次、往返里程、乘车时间等),进一步健全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完善应急预案,完备随车接送台账,切实将接送学生车辆日常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位。严格落实学生上下学“三制”,开展接送学生“五小”车辆(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摩托车、四轮农用机动车)治理,切实杜绝一人多接、一车多接现象。加强学生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消除学生交通违规现象。强化安全监管,随时关注天气趋势,针对可能出现的雨雪冰冻雾霾等极端天气,提前采取防范措施。加强师生集体外出安全管理,严格落实集体外出审批制度,任何学校不得在未审批同意情况下,组织学生外出活动。
15.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指导监督各级各类学校建立并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防火检查,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演练。加强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和管理,规范设置消防安全标识,保持学校消防车通道和应急疏散通道畅通。加强全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所有教职员工都要懂得本单位、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加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整治防火分隔不到位、消防设施损坏停用、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用汽用油用电管理松散等风险隐患。
16.加强实验室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进一步加强实验室管理,做到无违章、无事故、无被盗。严格规范实验室危险化学品购买、储存、使用、销毁等流程,配备急救冲洗设备和急救箱等学生实验安全必备设施。危险化学品和仪器分开存放,并贴有明显的标签;实行“五双”管理,即双人双锁、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本账;严禁无关人员以任何理由进入危险化学品存放场所或领取危险化学品。及时处置学校过期、失效的危化品。依托职教中心,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化工行业安全管理人员培训。8月底前,全县初高中完成危险化学品储存柜配备升级工作。
17.加强学校公共卫生管理。认真落实公共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公共卫生和疫情防控管理制度,制定完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流程。加强与卫健疾控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学校医务室,配备医务人员,储备必要的急救器材和药品。开展公共卫生防护知识宣传教育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师生公共卫生意识,提升自我防范能力。配备足够的疫情防控物资,针对重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重要节点、重要时段,做好人员排查和校园管控工作,对重点场所进行消杀清洁,做好综合预防,防止传染性疾病在学校发生流行。加强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定期开展水质检测,做好二次供水储水设施安全防范和各类饮水设备管理工作,定期清洗消毒。
18.加强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工作。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各中小学校做到教学计划、师资、课时、教材“四落实”,小学五年级至高中二年级每年安排4课时毒品预防教育专题课程。丰富毒品预防宣传教育形式,继续在全县中小学开展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五个一”活动,持续推进全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数字化平台(青骄第二课堂)推广应用工作,实现全县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数字化平台学校注册率100%、小学五年级至高中二年级学生注册率和课时完成率达100%。加强校外禁毒辅导员队伍建设,补充完善毒品预防教育师资队伍,定期开展县级毒品预防教育师资培训。加强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建设,2021年拟创建2所县级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1所市级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集中力量打造1所毒品预防教育亮点学校。
19.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校园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师生法治观念和参与法治实践的能力,积极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继续加强教育系统涉黑涉恶情况排查,建立健全黑、恶、乱势力侵害校园案(事)件报告制度,积极举报校园欺凌、性侵害、校园贷、涉黑涉恶、黄赌毒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配合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
20.扎实做好建党100周年庆祝活动的各项安全工作。按照上级的部署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完善《民乐县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做好夏季消防、防汛、暑期安全、新学期开学、“五一”、“十一”假期等重要节点和节假日的安全教育工作。
21.加强学校信访维稳工作。定期组织学校领导教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信访维稳工作的重要论述及省、市、县关于信访维稳工作安排部署,定期召开形势分析研判会议并安排落实。进一步完善信访处置办法,规范信访登记、受理、办理、转送交办、办理、回复、送达、督查督办、立卷归档等各环节的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定期接待来访群众和领导包案、重大信访事项报告报批、重大信访信息报送等制度;扎实开展信访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强化重点领域、重点人员及转办重点信访件的治理化解。
22.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服务。按要求配足心理健康专业教师,建成以专职心理健康教师为核心、兼职教师和班主任为骨干、全体教师为支撑的心理健康教师队伍。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小学阶段四、五年级和中学阶段各年级每月安排1节心理健康活动课,各学段各年级每学期至少有1节以心理健康为主题的班团队会;用好心理健康咨询中心(室),开展心理分析、咨询和心理问题疏导,对患心理疾病、特异体质、单亲家庭、离异家庭和情感受挫学生一对一跟踪帮扶。加强体质健康监测工作,定期组织学生和教职员工健康体检,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对特殊体质学生建立专门档案,并告知家长。注重家校互动,通过家长会、家长学校、家访、家长开放日等途径,开展家校共育;举办“家校共育大讲堂”“家校知识大讲堂”等,引导家长树立科学的家庭教育观念,增强监护责任意识,防范学生发生非正常死亡事件。
(五)加快信息化建设,提高安全管理能力
23.进一步完善学校视频监控信息化建设。将各级各类校园出入口、主要道路、操场等重点场所的视频资源整合接入雪亮工程综治平台,实现资源共享。依托民乐教育城域网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网上巡查机制,深化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和应用。会同公安等部门推进落实《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六部分:中小学、幼儿园、托育机构》,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全部达到国家标准,要组织有条件的学校积极推广应用人脸识别、访客登记、车牌识别等智能安防系统。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在校园门口全部设置隔离栏、隔离墩等硬质防冲撞设施。
(六)加强家校沟通,推动家长落实监护责任
24.各中小学要统筹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家长会、家长开放日、家长接待日、致家长一封信等各种家校沟通渠道,发挥全员导师的作用,提醒家长切实履行好学生看管监护责任,准确掌握离校期间孩子动向,关注孩子人际交往和情绪表现,严防出现监管真空。重点强化对家长预防学生溺水和网络沉迷的提醒,做好《关于预防学生溺水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信》《关于预防学生网络沉迷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信》的复印发放、回执回收保管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创新工作格局。要树立“大安全”意识,将校园安全与信访维稳、扫黑除恶等工作有机融合、统筹安排,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体系、强化安全风险防控、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师生安全防范意识,提升全县学校安全治理工作整体水平,为全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创造安全环境。
(二)落实长效措施。各学校(园)每月召开1次校园安全、信访维稳分析研判会议,每月开展1次以班级为单位的校园欺凌、性侵害、校园网贷等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每学期开展1次校舍和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安全风险评估,中小学校每月至少要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幼儿园每季度至少要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教育局每季度召开1次校园安全、信访维稳分析研判会议,每月组织一次抽查,每季度开展一次主题性检查,每学期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一次全面性大检查。教育督导室每学期开展1次学校安全综合督导检查。
(三)靠实工作责任。各校(园)要结合工作实际,落实落细工作措施,靠实工作责任。教育局各股室和各级各类学校的职能处室,对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校园安全工作负直接监管责任。要把校园安全工作列入处室总体工作议事日程,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学校要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方式,扎扎实实搞好校园安全教育,要加大对新进教职员工、重要岗位工作人员的安全培训力度,提高安全管理、安全事故防范、应急事故处置能力,要加强对学校各类从业人员的安全、法制和心理健康教育。
(四)加强安全预警。要健全安全预警机制,强化动态监测、数据搜集、风险研判,及时为学校提供安全风险提示,并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督促指导学校健全风险评估和预防制度,推行学校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制度,定期研判校园及周边存在的安全风险,列出清单,做到超前预警,提前防范。要做好重大事项、大型活动安全风险评估,从源头上预防各类安全风险。
(五)强化应急处置。一是规范信息报送。涉校涉生安全的一般事件,在2小时内向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或重大敏感事件,20分钟内电话首报信息,40分钟内报送书面报告,坚决杜绝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二是科学应急处置。学校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和重大自然灾害及公共安全事故,学校、教育局要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统一领导,及时协调多方力量组织开展现场救援和救治工作。三是完善舆情处置机制。依规按程序积极配合同级党委宣传部门做好舆情处置应对工作。
(六)加强督导考核。加强对学校落实安全风险防控工作职责的监督检查。将学校安全风险防控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学校领导班子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对各校(园)、各单位安全工作的考核,加大安全工作结果运用力度,采取实名通报制度、重大隐患约谈制度、安全事故追责制度。在暗访或检查中,对校园安全工作走过场、搞形式或消极应付、工作落后的学校或不按照规定,瞒报、迟报、漏报的予以实名通报。对发现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发生严重安全事故的学校主要负责人或相关人员予以约谈。对责任不明确、工作落实不力、措施不到位、限期不整改而引发涉校涉生安全事故的学校(区),实行“一票否决”,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责任倒查和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的责任。对教育行政部门及应急管理、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整改不力、隐患整治不彻底的,加大督办力度,确保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