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乐县教育局关于暑假期间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从教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现就禁止在职中小学(含中职学校、幼儿园,下同)教师有偿补课事宜公告如下:
1.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诱导或暗示中小学生参加任何形式的校外学科类培训。
2.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托管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学生及家长信息。
3.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含个人工作室、自习室等)、托管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4.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以家长委员会、家长自愿要求等名义为掩护,组织有偿补课。
5.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通过“线上”“线下”形式开展学科类和非学科类教学有偿集体补课活动。
6.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以“家教辅导”“一对一”“托管”“众筹私教”“素质拓展”等名义开展隐形变异的有偿补课。
各中小学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单位教职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以有力措施坚决杜绝有偿补课等违规行为,要合理安排学生假期生活,引导学生积极参加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
县教育局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持续开展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治理工作,对在职中小学教师参与有偿补课行为实行“零容忍”,做到有报必查,查实严惩,绝不姑息。对顶风违纪参与有偿补课的教师,将依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给予严肃处理;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师德师风建设管理职责的学校,将视情节轻重采取约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等方式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936-4421532
民乐县教育局
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