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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民乐县幼儿园新建、扩建、迁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机构:民乐县发改局 2020-05-26 10:03:26

民乐县教育局:

你局关于《上报民乐县幼儿园新建、扩建、迁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民教函〔202020号)收悉。经委托张掖市工程咨询中心组织专家对北方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民乐县幼儿园新建、扩建、迁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审查,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甘政办发〔202021号)、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放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的通知》(张政办发〔2015〕79号)和张掖市工程咨询中心关于《民乐县幼儿园新建、扩建、迁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报告》的报告(张咨评估〔202011号),认为该项目可研报告符合国家和省上有关可研报告编制办法的规定,达到了可研深度的要求,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可研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幼儿教育是基础教育的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和终身教育的起始阶段,良好的学前教育,可为适龄幼儿身心健康发展奠定基础,同时为基础教育提供条件。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和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民乐县农村人口迅速向县城和乡镇集中,城区学前教育资源严重不足,乡镇幼儿园办园条件无法满足教育发展要求,适龄幼儿“入园难”、幼儿园大班额等问题十分突出。为进一步增加民乐县学前教育资源,改善乡镇幼儿园办园条件,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促进民乐县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扩建民乐县第二、第三幼儿园,迁建洪水镇民族小学幼儿园,新建南古镇南古小学幼儿园十分必要。

项目代码:2020-620722-83-01-002537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原则同意可研报告确定的建设规模及内容,扩建民乐县第二、第三幼儿园,迁建洪水镇民族小学幼儿园,新建南古镇南古小学幼儿园,总建筑面积16230.98平方米,并配套完成室外工程及附属设施等。

民乐县第二幼儿园扩建项目,位于民乐县北环路北侧,世纪嘉园小区南侧,解放路东侧,民乐县第四中学西侧,规划用地面积8322.6平方米,新建幼儿园教学楼建筑面积为3554.45平方米,为地上三层,结构形式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室外工程含附属设施:室外电气1项,新建凉亭1座,绿化面积1024.84平方米,新建塑胶场地3620.46平方米, 游乐设施1座及室外三网和消防给水工程等。

民乐县第三幼儿园扩建项目,位于民乐县紫金府小区北侧,龙泉花苑小区东侧,规划总用地面积9441.02平方米,新建幼儿园教学楼建筑面积4555.48平方米,为地上三层、局部四层,结构形式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室外工程含附属设施:室外电气1项,停车位铺装(10辆) 182.7平方米,渗水砖铺装场地568.62平方米,塑胶铺装场地1771.21平方米,道路硬化面积1523.2平方米,花园道牙820米,铁艺围墙340米,绿化4762.3平方米,新建沙坑1座,新建戏水池1座,游乐设施1项及室外三网和消防给水工程等。

民乐县南古镇南古小学幼儿园建设项目,位于民乐县南古镇,规划总用地面积12433.73平方米,新建幼儿园教学楼建筑面积3536.3平方米,为地上三层,局部四层,结构形式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室外工程含附属设施:室外电气1项,消防水池(360立方米) 1座,新建隔油池(2立方米) 1座,道路硬化面积1081.33平方米,塑胶活动场地2448.53平方米,透水砖铺装场地818.8平方米,新建戏水池(h<0.3米) 1座,新建沙坑1座,绿化961.56平方米,新建游乐设施1项及室外三网和消防给水工程等。

民乐县洪水镇民族幼儿园(文化产业园区幼儿园)迁建项目,位于民乐县洪水镇,东临同乐路,南接国有储备土地,西靠益民东干渠,北至新城润园小区,规划用地面积6734.59平方米,新建幼儿园教学楼建筑面积4549.65平方米,门房建筑面积为35.1平方米,为地上三层,结构形式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室外工程含附属设施:室外电气1项,停车位铺装(12辆)216平方米,渗水砖铺装场地568.62平方米,塑胶铺装场地1820平方米,道路硬化面积1460平方米,花园道牙820米,铁艺围墙340米,绿化4762.3平方米,新建沙坑1座,新建游乐设施1项及室外三网和消防给水工程等。

三、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6993.5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199.91万元,其他费用460.61万元,预备费333.03万元,所需资金申请国家专项资金及地方自筹。(详见《总投资估算汇总审定表》)

四、招标方案

根据国家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须招标。

该项目节能设计符合相关节能标准和规范,节能措施切实可行,可实现合理利用能源,提高能源效率的目标。

    请接此批复后,进一步优化完善设计方案,抓紧开展项目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积极落实建设资金,力争早日开工建设。

 

 

                       民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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