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民乐县南丰镇基层政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民乐县财政局:
你局《关于上报民乐县南丰镇基层政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民财预〔2021〕8号)收悉。根据甘肃恒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民乐县南丰镇基层政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报告》的报告(甘恒咨评〔2021〕009号),认为该项目可研报告符合国家及省上有关可研报告编制办法规定,基本达到了可研深度要求,原则同意项目可研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基层政府是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载体,是基层组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窗口和纽带,是农村开展各项工作和活动的基本阵地。强化基层组织阵地建设,已成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也是加快推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目前,南丰镇人民政府办公楼由于修建年代较早,缺乏系统保养和维护,建筑物外墙涂料及保温层脱落严重、外窗达不到保温节能要求,热损耗较大等问题严重,同时镇政府院内没有统一的停车位,不能满足及时高效的沟通和联系等工作职能需求,给政府工作人员和群众带来很多不便。该项目的建设,将充分改善民乐县南丰镇人民政府办公环境,提升政府形象,巩固政府管理成果,提高政府管理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区域社会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因此,实施该项目十分必要。
二、项目法人和代码
项目法人:民乐县财政局
项目代码:2107-620722-04-01-914806
三、项目建设地点
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民乐县南丰镇人民政府院内。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原则同意可研报告确定的建设规模及内容,拟对民乐县南丰镇人民政府进行基础设施维护改造,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1)拟对镇政府办公楼外墙保温及粉刷进行改造,外墙保温改造共计2795.2平方米,真石漆改造共计2795.2平方米;
(2)拟对镇政府办公楼外墙窗户进行更换,共计改造614.8平方米;
(3)拟对镇政府办公楼内窗帘进行更换,共计改造143副;
(4)拟对镇政府办公楼内一至四层暖气片进行改造,改造为铜铝复合散热器,共计改造1462.24平方米;
(5)拟对镇政府办公楼内一至四层供电线路进行改造,共计改造1462.24平方米;
(6)拟对镇政府办公楼、文化站及民生服务大厅外墙进行亮化改造,共计改造1013.48米;
(7)拟将镇政府院内东侧空地改造为停车位,并进行硬化,共计改造800平方米。
五、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150.2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35.9万元,其他费用7.23万元,基本预备费7.16万元。所需建设资金全部申请2022年基层政权建设奖补资金。(详见《投资估算表》)
六、招标方案
根据国家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须招标。
七、文件有效期
本批复文件是确定建设项目的依据,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
该项目节能设计符合相关节能标准和规范,节能措施切实可行,可实现合理利用能源,提高能源效率的目标。
请接此批复后,进一步优化完善设计方案,抓紧开展项目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积极落实建设资金,并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基本建设程序,控制建设规模及建设标准,合理安排工程进度,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民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