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严格财政支出管理的通知
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部署要求,严格财政支出管理,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严格财政支出管理的通知》(甘办发〔2020〕28号)和《中共张掖市委办公室、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严格财政支出管理的通知》(市委办发〔2020〕4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落实决策部署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和政府带头过紧日子,目的是为老百姓过好日子”。坚持党和政府带头过紧日子是我们党的宗旨和性质所决定的,是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优良传统的必然要求,是有效对冲疫情影响、有序推动复工复产、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举措,也是缓解财政收支压力、持续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客观需要。在当前应对疫情冲击的特殊时期,财政收支形势严峻程度前所未有,过紧日子更具重要的现实性和紧迫性。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大兴艰苦奋斗之风,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下大力气优化部门支出结构,坚持量入为出、有保有压、可压尽压,依法依规合理有序安排使用财政资金,带头将过紧日子的要求落到实处,把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全面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财力支撑。
二、硬化预算约束,规范预算执行管理
一要严格预算执行。要严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不得擅自调整预算项目、科目和金额,不得擅自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不得擅自改变项目支出的内容。坚持精打细算、勤俭节约,对不该开支或不必开支的事项一律不得开支,除疫情防控、应急救灾支出外,部门临时性、应急性等增支事项,除另有规定外,一律从部门现有专项中调剂解决。
二要规范预算调整。确需追加的重大紧急增支事项,要事先开展项目评审论证和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并按程序报批,凡是评估认定财政部可承受的,一律不安排预算。密切跟踪预算执行进展,按照能省则省的原则,将年底前可不再安排的支出节省下来,用于支持重点建设和民生改善。严禁超出财政可承受能力自行出台津补贴、民生支出、项目支出等增支政策。
三要积极盘活存量资金。建立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常态化管理机制,对部门连续结转两年的结转资金,全部作为结余资金管理,交回同级财政;对2018年当年结转资金、2019年当年结转的工作经费和业务费,目前仍未形成支出的,一律交回同级财政;对不需要继续执行的基本支出预算资金,项目实施周期已结束形成的结余资金,以及因政策调整不需要继续支出的项目预算资金,全部作为结余资金交回同级财政。
四要规范暂付款管理。财政部门要严格执行《民乐县财政暂付款消化方案》,通过预算安排、清理盘活存量资金、规范自行出台津补贴标准等措施,全面落实我县制定的五年消化方案,确保2023年底前完成2018年底暂付性款项余额消化任务。严格控制新增财政暂付性款项,暂付款项规模不得超过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之和的5%。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支出,严禁通过违规列示暂付性款项实现收支平衡或解决新增支出需求,严禁违规举债和挤占挪用,严禁建设政绩工程、形象工程。
三、厉行勤俭节约,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
一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执行零基预算,综合工作轻重缓急、财力状况、发展实际需要、绩效管理情况等因素,精准测算资金需求。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对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按不低于10%的幅度压减,加大预算安排与结余结转资金统筹力度,确保一般性支出可压尽压、应压尽压。对未按时完成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清欠任务的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更加严格的压减措施。
二要压紧压实部门运转和事务性支出。严控公务运行、维修购置、奖励性补贴等支出,对不该开支或不必开支的事项一律不得开支。大力精简会议、差旅、培训、调研、论坛、庆典等公务活动,整合地点相同、对象重叠、内容相近等公务活动,积极采用视频、电话、网络等新型方式开展会议等公务活动。
三要严控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除县委县政府确定重点任务涉及的会议、培训外,可开可不开的会议一律不开,可办可不办的培训坚决不办。严格执行会议费、培训费开支范围和标准,不得开支与会议或培训无关的费用,2020年县级其他常规性会议、培训支出原则上比上年压减20%以上。
四要严控差旅费支出。从严控制差旅人数和天数,严禁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差旅为名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严格执行差旅住宿费标准,加强差旅费报销审核,除疫情防控、脱贫攻坚等必须保障的外,部门单位差旅费用原则上比上年压减20%以上。
五要加强庆典赛事活动管理。举办节会庆典、论坛研讨、展会赛会等大型活动,应严格履行报批程序,可办可不办的活动坚决不办,未经批准的活动一律不得举办,适合市场化管理的,应交由社会组织或企业主办,原则上不安排财政资金。
六要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无预算不得购置公务车辆、安排因公出国(境)和公务接待。严格执行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加强财务报销审核和日常管理监督,从严从紧核定“三公”经费支出,对无实质内容或受疫情影响无法开展的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等活动坚决予以取消,对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2020年县级因公出国(境)支出应比上年压减30%以上。
四、发挥保障职能,兜牢保基层运转底线
一要坚持底线思维。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六保”工作方案要求,全面落实保障责任,牢固树立底线思维,集中财力优先保障基层运转支出需求和基本民生政策落实,确保在职人员工资、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确保按中央和省、市确定的基层运转标准足额安排经费,不得将相关经费甩在预算盘子之外。
二要坚持优先顺序。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地位,坚持国家标准的“三保”支出在“三保”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国家保基层运转规定落实不到位的,除应对突发事件外,一律不得安排资金用于其他支出事项。年度执行中,除按政策压减或按程序调整的外,不得擅自改变基层运转等支出的用途,严禁挤占基层运转等资金搞项目建设。
三要坚持开源节流。实行更加严格的盘活存量资金措施,及时处置盘活闲置国有资源资产,收回资金和增加收入部分,统筹用于保基层运转等底线性任务支出。综合研判财政收支、库款规模、债务偿还等情况,对存在支付风险的,及时预警提示。要健全应急工作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妥善处置保运转风险事件。
五、优化资产配置,加强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
一要优化资产配置。严格执行县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对已有资产配置标准的,要严格按照标准配置;对没有资产配置标准或暂未纳入新增资产配置相关预算编报审核范围的,要结合单位履职需要、存量资产状况,按照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配置。
二要强化资产管理。各部门单位要加强资产管理,把资产管理放在与资金管理同等重要的位置,设置资产管理账簿,按规定及时登记入账,做到账实相符,严禁账外管理。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要查明原因,及时按照相关规定报批后规范处理。持续加强部门内部协调,实现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互相衔接,统筹规划,综合实施。探索建立部门单位长期低效运转、闲置资产的共享公用和调剂机制,加大共享调剂力度,切实盘活办公用房、办公家具、办公设备、办公用品、公务车辆等存量资产,已到更新年限尚能继续使用的,不得报废处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不得购置、新建办公用房,除办公用房重大隐患排除等急需修缮外,不得进行装修或改造,对未按规定履行审批的维修改造项目,一律不安排财政资金。
三要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规范开展政府采购,严格控制单一来源采购,扩大竞争性采购比重,努力降低采购成本。不得超标准采购、超范围购买社会服务,切实降低公共服务成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所需资金一律从部门预算经费或经批准的专项资金等既有资金中解决。
六、实施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一要强化预算绩效意识。要牢固树立绩效理念,深入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管理实质性嵌入到预算管理中,通过实施项目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节约行政成本,硬化责任约束,真正做到花钱要问效,无效要问责。
二要做好绩效运行监控。要严格绩效目标管理,提升绩效目标质量。做实绩效运行监控,明确监控范围、细化监控内容、改进监控方式,动态跟踪掌握财政资金使用、项目情况,及时纠正偏差。
三要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全面开展单位自评,扩大部门评价范围,积极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稳步推进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坚决削减低效无效资金,对绩效评价结果较差的项目,适当调减或不再安排预算,优化预算支出结构,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更大效益。
四要建立定期评估机制。每季度末,要对落实过紧日子情况进行评估,包括有关制度建设情况、公用经费支出使用情况、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执行情况、“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经费开支标准执行情况、清理盘活存量资金工作情况,以及预算调整变动情况等,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改进管理。对落实不力的单位或负责人将按程序予以通报批评或约谈,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