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乐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对政协民乐县十届一次会议第16号提案办理的答复
尊敬的田万志、付江龙、刘秀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规范土地使用权流转市场的提案”已收悉,结合我县实际和相关政策,现答复如下:
建议1:政府有关部门对土地进行分等定级,制定政府指导价,平抑地价。
近年来,全县土地流转面积成逐年递增态势,为规范和促进全县土地流转行为,维护土地流转双方的利益。一是明确土地等级划分。2015年以来,我县开展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通过开展土地确权,在明确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同时,进一步对农户承包土地的地块名称、地块编码、坐落位置、面积、质量等级等信息进行了分等定级,经营主体依照农户手中土地承包合同书,针对地块质量等级与农户进行协商地价。二是加强对土地流转行为的规范。结合我县土地流转市场实际,对土地流转价格逐年上涨的现象进行专题研究,并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根据《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中“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方式、期限、价款和具体条件,由流转双方平等协商确定,遵循依法、自愿、有偿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流转土地经营权”等相关规定,制定下发了《关于规范全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的通知》《民乐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实施细则》《关于加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监管和风险防范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加大经营主体土地流转合同备案审核制度落实,结合落实粮食生产任务,鼓励经营主体大力开展粮食种植,引导农户及经营主体以合理价格流转土地,对平抑地价起到了积极作用。
建议2:严厉打击土地投机行为,制止哄抬地价或低价屯地的行为,规范土地使用权转市场。
近几年来,中药材、玉米等经济作物市场价格连续升高,部分经营主体为在短期内取得良好经济效益,抬高土地流转价格,严重影响了土地流转市场正常运行;个别农户在短期高利益面前不讲诚信,不履行合约的现象时有发生,给农村社会发展带来了一定的不稳定因素。一是鼓励流转双方诚实履约,营造土地流转市场良好的诚信氛围。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为重点,积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努力把诚信宣传与规范土地流转市场进行有机结合,以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为手段,以提高农户素质和优化市场环境为目的,大力营造“守信者荣、失信者耻、无信者忧”的诚实守信社会氛围。建立健全土地市场异常名录和黑名单制度﹐探索多种形式的约束机制,逐步完善土地流转市场诚信体系,使流转双方依法依规进行土地流转交易,促进土地流转市场在阳光、诚实、守信中运行,逐步推进农户和经营主体诚实履约。二是坚持政府引导,推进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为保护农村土地地力,维护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持续强化对土地流转行为的监督和指导,在《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的通知》《土地经营权流转实施细则》及《土地流转监管和风险防范的意见》中,进一步明确了土地流转双方的权利义务、流转土地费用的支付、风险保障金、废旧地膜清理押金收缴及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土地流转机制,最大限度减少土地流转矛盾纠纷的发生。三是对土地流转管理费进行专项审计,强化土地流转管理。结合“四治理一挂牌”专项行动,重点围绕土地流转管理费进行了专项审计,通过审计,指导各镇加强对土地流转的监督管理,督促流转双方签订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并对经营主体经营能力、经营项目、租赁土地用途、合同履行、经营风险防范等事项进行严格审查审核。在审计过程中,针对土地流转方面的问题及时反馈,立即整改,有力推进了土地流转行为的制度化、规范化,切实维护了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四是积极探索农村土地经营权公司化运营,进一步规范土地流转市场。按照“入股量化到户、参股保底收益、滚动循环发展”的发展理念,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引导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以股份或份额形式入股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采取“村党组织+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乡村振兴投资公司+经营主体+农户”的运作机制,合理确定入股土地分红收益比例后,集中将土地交付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村振兴事业部),以“内股外租”形式投资民乐县裕振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统供、统管、统营,积极调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参与,实现市场化运作、公司化运营、产业化发展,为土地流转管理起到示范带动作用。目前全县尚未发现低价屯地的行为。
建议3:出台政策,对签订长期土地承包合同,并能养护耕地的投资人进行奖补,对短期掠夺式开发行为进行限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的规定,为更有利的保护耕地,维护农户的合法权益,在不超过我县承包期2025年12月的前提下,积极引导土地流转双方确定合理流转期限,先后制定了《民乐县开展工商资本租赁农户承包地准入监管和风险防范实施方案》《民乐县农地租赁审查制度(试行)》《民乐县农地租赁分级备案制度(试行)》《民乐县土地流转监督检查报告制度(试行)》《民乐县土地流转风险保障金制度(试行)》和《民乐县土地流转档案管理制度(试行)》指导性文件,大力推行土地流转金预付制度和抵押保障金制度,有效防范了经营主体掠夺式经营。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加大土地流转指导监督力度,调动经营主体参与农业规模经营的积极性,大力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发展,提升农业生产水平。进一步完善土地流转相关制度,全面加强土地流转规范化管理,认真做好风险防控工作,促进土地规范有效流转。
以上是对三位委员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民乐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