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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县水务局关于印发深化“放管服”改革 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机构:民乐县水务局 2021-06-08 11:22:53

局属各单位,各相关股室:

根据中央巡视反馈意见和省市委《2021年党的建设专项整治重点任务清单》安排部署,按照县作风办关于印发《民乐县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就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制定如下专项整改工作方案。

一、整改重点

(一)深化简政放权

1.配合相关部门动态修订《民乐县水务局行政权力权责清单》,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研究提出修订意见,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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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力度,及时衔接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及张掖市政府取消和下放的行政权力,做到接得住、管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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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升政务服务质量

3.加强水利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梳理规范水务政务服务事项“三级四同”清单,健全“马上办、一次办、就近办、网上办”“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进一步完善水务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规范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精简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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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创新行政许可审批模式。针对当前行政许可申请的各种情况,积极研究改进措施。提高审批办事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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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推行水行政许可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按照甘肃省及张掖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梳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完善法制审核范围、提交审核材料,明确审核重点、审核程序(流程图)、审核期限,法制审核结果随审批材料一并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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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6.动态修订“一单两库一细则”相关文件。制定印发《民乐县水务局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科学制定年度随机抽查计划,提高投诉举报多、有违法违规记录企业的抽查频次,加强对水利工程和涉水民生领域市场主体的监管,增强监管效果,实现监管范围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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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加大随机抽查成果运用。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要求,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要将抽查结果信息通过政务平台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等结果信息还要通过“互联网+监管”平台向社会公开,接受信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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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建立和完善省市县三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跨部门联合协作机制,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月(20日前)报告制度,不断提高随机抽查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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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清理涉企收费

9.进一步深化收费清理改革工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落实各项收费规范管理工作。全面清理和整合规范各类检查、检测等中介服务,有效解决评审事项多、耗时长、费用高等问题。严格执行收费目录清单,督促各股室将清单内涉及本部门的收费信息通过门户网站、公共媒体以及在收费场所对外公开,水务局涉及的收费项目主要有二顶: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补偿费,权力清单之外的涉企收费一律不得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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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开展公平竞争审查

10.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要求,起草制定有关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法规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均应在起草过程中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未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的,不得提交审议或发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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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开展存量文件全面清理。组织对我局存量市场领域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废除其中涉及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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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严格审查增量(2020年1月1日后出台)文件,确保水利行业相关政策规定不存在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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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股室:防汛办、水资办、河管股、规建股、水管股(六)推进水利信用体系建设

13.健全水利行业信用制度。完善水利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动态修订县级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完善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应用和管理制度;加强与水行政审批服务(含中介服务)、监管处罚等执法信息的有效衔接;强化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约束,建立水利建设市场“红黑名单”奖惩制度,引导企业守信自律,促进水利市场优胜劣汰,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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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加强“互联网+信用”建设。完善各类数据信息,提高平台使用率,推进水利信用数据信息与省级信用平台数据信息交换、共享,提升水利行业信用建设信息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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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配合相关部门推进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建设,推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探索建立信用承诺、异议处理和信用修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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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股室:防汛办、水资办、河管股、规建股、水管股(七)加强“互联网+”平台建设

16.加强“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完善网上咨询、网上申报、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反馈等审批服务流程,按照“应上尽上”的原则,水利政务服务依申请事项实现100%网上办理、100%电子证照;强化“好差评”制度落实和问题整改,提高水利政务服务信息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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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推进“互联网+监管”建设。依托省“互联网+监管”信息化平台,及时录入水利监管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数据,完善各类执法信息,规范执法行为,推动水利监管信息化,为实现全国“一网通管”提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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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5月20日前) 制定民乐县水务局《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各项工作任务,确定责任部门,明确工作目标、进度和措施。召开动员会,进行工作部署,各责任股室结合本方案制定本部门工作落实方案,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水政监察大队)。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1年5月底前) 补充完善各类平台数据信息,建立完善好各项制度清单、工作清单和进度台账,组织好业务培训;各项工作全面展开,信息体系建设、“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政务服务”等工作,确保初见成效;6月10日前,进行半年工作自查自评,总结工作经验,梳理相关工作进度,研究改进措施;6月份,组织一次深化“放管服”改革报告会,宣传“放管服”改革有关政策形势,解放思想,助推改革;6月底前,采取调研走访、座谈交流、评估问效等方式,督导检查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全部任务如期完成。

    (三)考核验收(2021年6月底) “放管服”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局机关各股室开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自查自评,总结验收,查摆不足,形成自查自评工作报告。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放管服”改革各项工作。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水政监察大队,具体负责协调推进,督促指导。牵头股室和配合股室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狠抓落实,协调督促,持续推进。

(二)搞好统筹协调。各股室要按照方案责任分工,逐项落实到人,搞好协调配合,加强沟通联系,开展督查评估,推动工作取得实效。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相关股室要及时总结经验做法,适时召开工作推进会,不断完善制度措施,推动局“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向更深层次迈进。

(三)强化督导检查。局“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与县作风纪律整顿活动结合起来,作为局重点督查督办事项,进行全面督导检查,及时研究解决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通报活动进展情况。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对活动开展不力、作风拖沓和贻误工作的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和影响的,依法依规进行执纪问责。

(四)搞好宣传培训。各股室及局属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水利行业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改革举措、实际成效,多渠道听取公众意见,及时回应群众诉求,积极营造广大群众关注、支持、参与水利“放管服“改革的社会氛围;组织好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升人员素质,提高办事效率,切实为企业公平营商创造条件、为群众办事生活增加便利。

                        民乐县水务局

                          2021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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