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乐县水务局关于祁连山浅山区水源涵养林保护民乐生态工业园区供水项目水权交易的批复
海潮坝河水利管理处、大堵麻河管理处小堵麻河水管所、大堵麻河管理处东干渠水管所及民乐县青龙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水利部《水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水政法[2016]156号)、民乐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民乐县水权交易实施细则的通知》(民办发[2020]115号)文件要求,现就祁连山浅山区水源涵养林保护民乐生态工业园区供水项目水权交易的申请批复如下:
一、在不增加各灌区用水总量的前提下,海潮坝灌区、小堵麻灌区、大堵麻灌区,通过近年来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水肥一体化项目、高效节水工程、产业结构调整和骨干工程改造等项目,将节约的农业用水储备到水权储备交易中心,通过水权交易置换为工业园区的生态农业用水和工业用水。
二、同意通过水权交易的方式置换获得水量735万m3/年(保证率在75%的情况下),其中:海潮坝河灌区153万m3/年(丰乐镇78万m3/年,顺化镇75万m3/年),大堵麻河灌区134万m3/年(新天镇134万m3/年),小堵麻河灌区448万m3/年(新天镇448万m3/年,其中:生态农业用水209万m3/年,工业用水239万m3/年)。
三、民乐县海潮坝河水利管理处、大堵麻河管理处小堵麻河水管所、大堵麻河管理处东干渠水管所在民乐县水务局和民乐县水权储备交易中心的监督下,分别与民乐县丰乐镇、顺化镇、新天镇和民乐县青龙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水权交易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事项严格执行。
民乐县水务局
2021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