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乐县水务局关于废止《民乐县六坝镇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行政许可决定书的函
县教育局:
因你单位上报的《民乐县六坝镇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已于2022年1月28日通过行政许可,由于该项目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均发生重大变更,项目占地面积由原来的5.11hm2 变更为3.46hm2 ,根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文件精神,在征占地面积在5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5万立方米以上的生产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征占地面积在0.5公顷以上5公顷以下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在1千立方米以上5万立方米以下的项目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经我局实地复核,由变更后的占地面积3.46hm2重新编报该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并报我局审批,同时将于2022年4月15日废止《民乐县六坝镇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行政许可决定书,特此函达你单位,望遵照执行。
民乐县水务局
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