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乐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民乐县2020年双拥工作要点的通知
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驻民部队:
现将《民乐县2020年双拥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民乐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1日
民乐县2020年双拥工作要点
2020年,民乐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及中央、省市县委各项决策部署,按照“落实政策抓巩固,强化措施促提高,加强领导靠责任,健全机制促创新”的工作思路,以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县)为目标,把“传承红色基因、弘扬西路军魂、情系双拥共建”贯穿双拥工作全过程,不断创新和完善双拥工作运行机制,积极推进军民融合发展,全面落实优待政策,持续深化双拥共建,不断提升双拥工作整体水平,努力为实现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和建设幸福美好新民乐作出新的贡献。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运行机制
持续深化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军地合力协作、双拥工作机构统筹协调的工作格局,继续推动双拥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互促进、协调发展。加强各级党委议军会议、军地会商机制、军地合署办公、军政座谈会、节假日走访慰问等工作机制,加强沟通联系,拓展共建领域,强化军政军民关系,推动双拥工作机制规范化和长效化。及时分析双拥工作形势,研究解决事关部队改革急需、备战急用、官兵急盼的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明确分管双拥工作的领导和专(兼)职人员,充实强化工作力量,进一步靠实工作责任,责任到人,各就各位、各负其责,形成双拥工作有人抓、有人办的工作体系。
二、深化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双拥工作浓厚氛围
(一)积极打造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教育阵地。充分发挥“烈士墓园”“河西解放纪念馆”等红色资源优势,积极打造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教育阵地,推动烈士纪念设施和国防教育基地融合发展、融合运用。结合清明节、烈士公祭日、“八一”建军节、国庆节等重大节日,集中组织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国防教育,形成爱国拥军、爱民奉献的良好社会风尚。
(二)广泛开展全民国防教育。充分运用广播、电视、“两微一端”等媒体,以多种形式和途径,全面展示双拥创建成果,宣传双拥工作亮点。把爱国主义、革命传统、历史教育和国防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结合征兵宣传、“军事日”、“军营开放日”、“全民国防教育日”等重大节日等时机,加大国防宣传教育力度,大力营造“军爱民、民拥军、军民团结一家亲”的浓厚氛围。
(三)积极宣扬双拥先进典型。加大双拥模范和优秀退役军人宣传力度,大力宣扬老英雄张富清、全国、全省最美退役军人和金张掖最美退役军人的先进事迹,用身边人讲身边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切实发挥好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引领作用,推动双拥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三、扎实开展军民共建,促进军地双方共同发展
(一)积极开展双拥共建。深入推进“双拥在基层”活动。积极推动各镇、成员单位与驻民部队双拥共建,实现各镇、双拥成员单位与驻民部队结对联系全覆盖。坚持从军民最需要解决的问题和军地双方都能办得到的实事入手,建立军地需求、互办实事“双清单”制度,发挥各自特色优势,打造五个以上军民共建示范点,组织开展亮点突出、特色鲜明的双拥共建活动,着力营造“军爱民、民拥军”的浓厚社会氛围。
(二)全面启动实施新一轮双拥模范城(县)争创工作。严格按照《甘肃省实施<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办法>细则》和《甘肃省双拥模范城(县)考评标准》要求,明确工作目标,靠实工作责任,推进任务落实。
(三)广泛开展拥军活动。充分发挥科技、教育、文广旅游、卫生健康、司法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动员一切社会力量,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科技、教育、文化、卫生、法律等“系列进军营”活动,通过开展送温暖、送政策、送科技、送文化、送医疗、送法律“六送”活动,帮助部队排忧解难,丰富物质文化生活,进一步激励军心士气,营造党政军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浓厚拥军氛围。
(四)组织开展走访慰问活动。坚持党政领导每年走访慰问驻民部队和重点优抚对象制度,重点围绕“八一”“春节”等重点节日,集中开展走访慰问活动,采取送慰问品、召开座谈会、征询意见建议等形式,加强沟通交流,密切军地关系,推动双拥活动制度化、经常化。
(五)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建设。驻民部队在完成好各项军事任务的同时,要勇于承担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急难险重任务,在抢险救灾、扶贫帮困、维护稳定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积极参与支持全县生态绿化、环境保护、重大交通通信等重点建设项目,更好推动军民深度融合发展。利用军民共建机制,广泛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爱民助民惠民活动,以实际行动密切军政爱民关系、巩固发展军政军民团结。
(六)做好依法优待服务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事务部等20部门《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精神,认真对照《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优待目录清单》,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靠实工作责任,不断跟踪问效,确保各项优待内容落实落地,切实增强优抚对象的荣誉感、获得感。
四、依法落实政策法规,着力维护合法权益
(一)着力解决优抚对象困难。深入开展“爱心献功臣”活动,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努力解决重点优抚对象生活难、住房难、医疗难问题,确保他们老有所养、病有所医、残有所助。通过政府补助、部门帮扶等形式,解决重点优抚对象“三难”问题。
(二)切实保障退役军人安置。严格执行安置政策,畅通移交安置渠道,不断提高安置质量,探索实行重点对象直接安置、专业人才对口安置、特殊人才选调安置、具备资格专任安置等相结合的“直通车”式安置办法,着力完善“阳光安置”工作机制,努力做到人岗相适、人岗相宜,确保退役军人安置更加充分、更有质量、更有保障。针对安置后下岗失业人员,人社部门对养老保险中断缴费的,以灵活就业人员接续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方式参保,按照统筹地区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享受待遇;住建部门对住房困难且符合城镇住房保障条件的,建立专门台账优先解决其保障性住房,民政部门按政策规定将符合条件的纳入城乡低保、临时救助等,帮助解决生活等困难。通过各类政策措施,安置后下岗失业人员问题妥善解决,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三)拓展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渠道。积极与培训机构协调合作,做好退役军人政治思想教育和技能培训。会同人社局进行信息共享,建立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信息平台,让用人企业和退役军人进行双向选择,引导优秀企业聘用退役军人,同时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扶持政策,主动服务、挖潜增效,拓展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渠道。
(四)加强烈士纪念设施管护。要把加强烈士纪念设施管护作为弘扬英烈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和双拥模范城创建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烈士纪念设施宣传弘扬英烈、开展红色教育、传承红色文化的功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