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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水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洪水镇突发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机构:民乐县洪水镇 2021-06-23 15:18:07


根据民乐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的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重大动物疫病预防、监测、报告工作,迅速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扑灭重大动物疫病,提升应急处置水平,确保我镇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把动物防疫行动和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洪水镇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机构设置

根据县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的要求,成立洪水镇重大动物疫情指挥部,洪水镇二楼办公室设为洪水镇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办公室,并负责本镇辖区内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置、扑灭及善后处理协调工作。

二、洪水镇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应急处理范围

洪水镇重大动物疫情指挥部,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专业处置的原则,有效控制疫情的扩散,切断传播途径,加强本镇突发动物疫情应急处置的基础设施建设,保证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的基础设施建设,保证在重大动物疫情突发时严格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及时调动行政和技术资源,采取应对措施,有效控制和扑灭疫情,最大限度的减轻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对我镇畜牧业及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确保我镇养殖业健康发展,保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特此成立洪水镇重大动物疫情指挥部。

三、洪水镇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依据《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甘肃省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张掖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张掖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民乐县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研究制定部署本镇应对动物疫情的措施;

(二)负责指挥本镇特大、重大动物疫情的具体应对工作,指导检查本镇区域内开展动物疫情的具体对应工作;

(三)分析总结本镇动物疫情应对工作,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四)负责指挥部内专业应急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及其他事项;

(五)承办县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镇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组成及分工责任

(一)应急指挥部人员分工及责任

洪水镇成立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负责全镇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的领导工作;决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重大事项;组织拟定本镇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治规章制度;决策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重大事项;组织协调、部署全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监督管理全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组织成立镇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预备队;指挥扑灭疫情;做好群众安置工作;决定启动、停止本预案。

(二)镇动物疫情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分工

1.镇应急管理所办公室设为镇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搞好协调,做好上传下达;上报有关资料;传送动物疫情报告保证疫点、疫区通信畅通;监督重大疫病防控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协助畜牧兽医部门做好动物防疫监督检查工作。

2.财政所负责安排紧急防疫储备金和防疫物资所需资金。

3.司法所负责疫点、疫区内受灾群众的安抚和救济工作,负责交送控制扑灭疫情人员、物资、药品和器械,配合畜牧兽医部门做好公路检查站的动物及动物产品监督检查工作,根据对疫点、疫区封锁情况关闭疫点、疫区内的畜禽及其产品交易市场,对街头流动无照经营动物及动物产品的行为加大打击力度。

4.卫生院服从卫生主管部门组织负责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内人员的疫情监测和预防工作。

5.派出所负责协助县人民政府做好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的封锁工作;参与做好疫点、疫区内染病动物的扑杀工作;加强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的社会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6.畜牧站负责做好疫情的监测、报告,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迅速对疫情相关情况做出全面分析,并制定疫情控制和扑灭的技术方案;协助县农业农村局划定疫点、疫区、受威胁区,提出封锁建议,并参与织实施;监督、指导疫区内染病动物的扑杀、动物尸体和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工作;疫点、疫区内污染物等实施消毒和无害化处理;饲养场所及周围环境的严格消毒;组织对受威胁区易感动物实施紧急免疫接种;对受威胁区内的易感动物及其产品进行监测、检疫和监督管理;建立紧急防疫物资储备库,储备足够的疫苗、药品、诊断试剂、器械、防护用品、交通及通讯工具等;参与组织对疫点、疫区及其周围群众的宣传工作。

(三)镇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镇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镇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的决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检查本镇动物疫情的预防和应对工作,主要职责是:

1.组织落实镇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的决定,协调和调动单位成员应对动物疫情相关工作。

2.组织制定、修订与镇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职能相关的专项应急预案,指导各养殖单位制定、修订与动物疫情相关的专项应急预案。

3.负责发布蓝色,黄色预警信息,向镇重大动物疫情指挥部办公室提出红色、橙色预警信息。

4.负责防治动物疫情的宣传教育与信息。

5.收集分析工作信息,及时上报重要信息。

6.负责专业应急队伍的应急演习、演练。

7.负责本镇动物疫情隐患排查和应急资源的管理工作。

8.负责本镇动物疫情应急指挥系统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五、洪水镇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预备队组成及职责

(一)镇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职责

各行政村相应成立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预备队,由村支部书记兼主任全权负责,按照镇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坚决服从镇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的指挥,实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层层落实,真正把各项政策、决定及措施落到实处。

(二)突发重大疫情应急处理预备队

成立洪水镇疫情应急处理预备队,有全镇领导干部、各相关镇属单位、27个行政村等180人组成。分成六个组,既:疫情报告组、疫情诊断组、流行病学调查组、 扑杀及无害化处理组、消毒灭源组和紧急强制免疫组。一旦发生疫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上报。对疫区实施封锁,对疫区内易感动物实施扑杀,对疫区实施严格消毒,并做好人员的防护等各项工作。

(三)应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处理

1.镇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镇防治重大动物疫情指挥部)提出对疫区实行封锁的建议,报请民乐县人民政府发布封锁令。应急处理预备队协助公安机关对疫区实施封锁。疫区涉及两个以上行政村或封锁疫区导致交通干线中断时,按规定报告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

2.根据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处理需要,镇重大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镇防治重大动物疫情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调集各类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设施、设备参加一级处理工作。

3.镇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镇防治重大动物疫情指挥部)组织畜牧兽医机构开展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调查与处理,协助划定疫点、疫区和受威胁区,提出并实施有针对性的防治措施,按规定采集病料,有兽医站采集样本,送总站实验室进行监测。

4.镇应急处理预备队负责扑杀并销毁疫点内的染病动物和易感动物及其产品,对病死的动物、动物排泄物、被污染的饲料、垫草、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理;对被污染的物品、用具、动物圈舍进行严格消毒。

5.镇应急处理预备队负责在疫区周围设置警示标示,在进入疫区的交通路口设置临时动物检疫消毒站,对出入的人员和车辆进行消毒,扑杀并销毁染病和疑似染病动物,销毁染病和疑似染病的动物产品,对其他易感动物进行监测,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实施紧急免疫接种,必要时对易感动物的动物进行扑杀,关闭动物及动物产品交易场所,禁止动物进出疫区和动物产品运出疫区,对动物圈舍动物排泄物、垫草、污水和其他可能受污染的物品、场地进行消毒、无害化处理。

6.镇动物防疫站负责对受威胁的易感动物进行监测,对易感染的动物根据需要组织村级防疫员实施紧急免疫接种。

7.镇人民政府(镇防治重大动物疫情指挥部)负责组织各行政村展开群防群控。

8.镇重大动物应急指挥部负责应急处理工作的督导和检查。

9.镇重大动物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做好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采集、报告与分析,组织有关部门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处理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包括疫情现场调查情况,病源追踪以及动物扑杀、无害化处理、消毒、紧急免疫等措施的效果评价并做好信息上报。

10.镇内发生疫情或疑似疫情时,按照区重大动物疫情指挥部办公室的规定,采取必要的相应措施,限制相关动物及动物产品进出本镇内,停止相关动物及动物产品交易。

                   洪水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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