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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民乐县2023年创建国家“零碳”城市工作计划的通知

索引号
620722087/2023-00141
文号
民政办发〔2023〕31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民乐县政府办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县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23-05-13 10:28:51
是否有效

政策解读链接:《民乐县2023年创建国家“零碳”城市工作计划》政策解读

各镇人民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及省市驻民有关单位:

    《民乐县2023年创建国家“零碳”城市工作计划》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民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21日


民乐县2023年创建国家“零碳”城市工作计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指示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总体安排部署,推动“零碳”城市创建工作持续深入开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全县“零碳”城市创建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和市县人代会、党代会精神,锚定“一屏四城五区”发展目标,重点围绕低碳能源、低碳产业、低碳交通、低碳农业、生态碳汇等重点领域,全面推进节能降碳各项重点任务,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格局,推动全县绿色低碳发展迈上新台阶。

二、工作目标

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构建,绿色低碳发展理念深入人心。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6%,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上年下降3.2%,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比上年下降3.43%,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上年下降3.43%。

三、重点任务

(一)构建低碳清洁高效能源体系。坚持以资源换产业,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重点实施民乐三墩滩百万千瓦光伏发电基地20万千瓦光伏1#项目、民乐县500兆瓦/1000兆瓦时共享储能电站(二期)、民乐工业园区10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中电投春禾(张掖)15万平方米智慧农业工厂等“十四五”第二批光伏发电及产业配套项目。加快民乐三墩滩330kv汇集站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力争项目尽快核准备案,开工建设,为今后新能源项目接入送出奠定基础。逐步调整汽油消费规模,保持石油消费处于合理区间,适时推广电力、天然气等对燃油的清洁化替代。着力推进民乐县天然气供应项目建设,加快天然气管网敷设,力争2023年底实现进城入户。坚持“以气定改”,稳步推进供气设施向农村延伸。(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林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工信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人武部、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工业园区管委会)

(二)全面推行节能降碳增效。不断完善“1+N”政策体系,制定我县能源、工业、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农业农村等行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及支持碳达峰碳中和保障方案。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提升节能审查科学性,把好新上项目能耗强度和能效水平关。严格落实能耗等量减量替代制度,引导企业应用绿色低碳技术,提高能效水平。严格落实原料和可再生能源用能扣减等政策措施,探索建立用能预算化管理体系,做好我县重大项目能耗单列争取工作。抓好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管理工作,开展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在能源、工业、建筑、交通运输等领域实施一批重点节能降碳示范工程。全面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和评价认证,推动重点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落后低效设备,通过升级改造挖掘节能减碳潜力。推进重点生态型产业化项目建设,十大生态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39%。(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信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民乐分局、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县市场监管局、县卫健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林草局、县金融服务中心、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商务局)

(三)持续推进工业领域绿色发展。坚定不移把“工业强县”作为主攻方向,以实施工业突破发展三年行动为抓手,实施绿色低碳发展工程和“智能化、高端化、绿色化”改造工程,提升绿色生态工业基础水平。聚焦新能源及装备制造、新材料、智能制造、文化旅游、信息等产业,实施强链补链延链增链工程。强化工业节能监察和节能诊断,推动企业以能效标杆水平为目标开展技术改造,提升行业整体能效水平。实施“两高”项目台账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对列入整改范围的“两高”项目按照时限要求全部整改完毕验收销号。持续推进传统产业绿色改造和绿色低碳体系建设,鼓励企业积极实施绿色化改造,深入实施绿色制造工程,组织相关企业开展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绿色产品建设,积极申报银河集团争创国家级绿色工厂,天祁生物争创省级绿色工厂,青龙管业争创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着力增强企业发展动能,引领工业绿色转型。优化园区产业链和生产组织模式,构建园区循环产业链条,促进民乐工业园区积极开展循环化改造。(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发展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民乐分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四)着力完善低碳交通运输能力。加快实施永昌至民乐高速公路民乐段项目,提升路网支撑能力和通达能力。依托“四好农村路”信息化平台建设,推行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公交车能耗自动采集系统、“零碳”公交场站等公共交通及其配套工程项目,推进交通运输体系低碳化。落实交通运输装备能效标识制度,加速更新淘汰高耗能高排放老旧车辆。大力推广公共交通领域新能源技术应用,在城市公交、出租汽车、物流配送等领域推广使用新能源及清洁能源车辆。在既有服务区、公路客运站、公交场站、旅游景区及大型公共停车场等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计划年内更新新能源电动出租车14辆,谋划建设县城、乡镇、乐民新城充电桩基础设施项目,推动公共交通领域节能降碳。加快绿色仓储建设,建设绿色物流园区。(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发展改革局、县住建局、县工信局、县商务局)

(五)推进绿色低碳城乡建设。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推动新建建筑全面实施绿色建筑标准。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动超低能耗建筑、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加快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持续推动老旧供热管网、道路照明等市政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应用,有序推动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推广废弃路面材料原地再生利用。因地制宜推行生物质能、中深层地热能、太阳能等清洁低碳供暖,提高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建立以绿色低碳为导向的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机制,全面推进绿色乡村建设和用能低碳转型。(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供热管理中心、县执法局

(六)推动农业低碳循环发展。立足民乐县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程,稳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扎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年内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8万亩(其中新建5.5万亩,改造提升2.5万亩)。合理控制化肥、农药、地膜使用量,完成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面积100万亩,实施化肥减量增效行动,化肥利用率达到41%以上,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50%以上。全面促进农业清洁生产,推动废旧农膜、尾菜、秸秆处理利用,确保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85%、80%、90%以上。培育和推广抗寒、耐旱、耐盐碱、抗病虫害等抗逆优质农作物品种,扶持新建马铃薯种薯繁育企业1家,新建油菜制种企业1家,审定、登记优质农作物新品种3个。推进农光互补、“光伏+设施农业”等低碳农业模式。发展节能低碳农业大棚,推广节能环保农机具。推动畜牧业绿色低碳发展,改进畜禽饲养管理,加大畜禽养殖圈舍低碳化建设和改造力度,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整县推进项目,不断提高畜禽粪污处理水平。(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林草局、县自然资源局)

(七)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以创建“森林城市”为目标,深入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科学合理安排年度绿化任务,广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和“见缝插绿”行动,重点实施防沙治沙林草综合治理、国土绿化示范、退耕还林提质增效、森林抚育等重点工程,持续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着力抓好中幼林抚育、退化林修复、疏林封育及补植补造、灌木林经营提升等工作,持续提升森林草原湿地质量。坚持工程治理与自然修复相结合,加强草原资源休养生息,提高草原生态承载力,加强草原生态修复治理。积极开展碳汇造林,进一步扩大森林面积。年内计划完成人工造林4544亩,退耕还林补植补栽2万亩,草原改良3万亩、草原鼠害防治46万亩,虫害防治4万亩,森林有害生物防治1.6万亩。(责任单位:县林草局、市生态环境局民乐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发展改革局

(八)加快试点示范建设。积极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碳汇补偿和交易机制,打通“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双向转化通道,实现“绿起来”“富起来”“强起来”有机统一。开展生态产品目录清单编制及GEP核算,形成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地方标准。积极开展央地合作,打造一批绿色低碳机关、零碳校园、低碳乡村示范工程。将“零碳”理念融入园区和社区发展规划,鼓励园区和社区在基础设施、楼宇建筑、运行管理、生态环境、社区生活方式等方面进行低碳示范。年内建成低碳社区试点2个以上。引导县内学校加大绿色低碳宣传教育,建成“绿色学校”3个以上。在出行、住宿、餐饮、游览等各个环节创新低碳旅游形式,创建1个低碳旅游景区。(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民乐分局、县发展改革局、县住建局、县工信局、县教育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四、组织实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创建“零碳”城市的重要性,结合各自职能职责,细化分工,压实责任,对照年度计划目标任务,确定专人开展相关工作,于每月20号之前及时汇总上报本部门工作开展情况。

(二)严格监督考核。县“零碳”城市创建工作专班办公室要按照“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时间进度表”的要求,将年度计划纳入部门单位工作业绩考核体系,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按季逐项开展考核工作,确保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相关部门要以各项重点工作、重大工程推进情况以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效为重点,通过电视、报纸、微信、短视频、手机短信等多渠道、全方位、深层次开展宣传活动,确保每季度宣传工作成效、经验做法不少于1次,为创建“零碳”城市营造良好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