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91/2023-00016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市场监管局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
生成日期 | 2023-01-01 08:30:00 | 是否有效 |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实现企业开办“零成本”。经县政府同意,决定新开办企业首套印章免费刻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时间
2023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二、适用范围
自2023年1月1日起,在民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的新开办企业,包括公司、个人独资企业、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可在企业成立时享受首套免费刻制印章服务。
三、印章种类、材质及数量
新开办企业首套印章(五枚):行政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均为光敏材质。
分支机构首套印章(三枚):行政公章、发票专用章、负责人名章,均为光敏材质。
同一自然人担任多家新开办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只提供一家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名章免费刻制服务。
四、服务流程
(一)申请流程
线下流程:企业在县政务服务中心A3区“市场准入窗口”申请设立登记时,填写《新开办企业首次刻制印章免费申请登记表》进行申请。
线上流程:通过“一网通办”平台申请开办的企业,在流程中勾选入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的“公章刻制服务企业”进行申请。
(二)刻制公章。公章刻制企业在2小时内完成公章刻制并交付申请企业。
(三)公章领取。领取公章后在《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五、办理地点及电话
县政务服务中心(县城东大街186附11号二楼政务大厅A3区)“企业开办专区”综合服务窗口(2-4号窗口)
联系方式:0936-4424909
特此通告
民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