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28/2024-00127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林草局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
生成日期 | 2024-03-27 15:15:00 | 是否有效 |
为加强湿地保护,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及生物多样性,保障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张掖市一般湿地名录认定工作方案》和《民乐县一般湿地名录认定工作方案》精神,结合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湿地数据,对县域内一般湿地名录进行了认定,确定将我县46处4393.96公顷湿地列入民乐县一般湿地名录,现予以公示。
附件:民乐县一般湿地名录
民乐县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