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53/2025-00046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财政局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
生成日期 | 2025-04-24 16:24:43 | 是否有效 |
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县纪委监委关于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部署,加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监管,确保项目合规实施、资金安全使用、责任落实到位,民乐县财政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举报。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5年4月至2025年12月。
二、整治范围
2024年以来中央、省、市、县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监管情况。
三、整治重点
(一)各级财政部门是否按照《甘肃省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甘财农〔2023〕130号)等有关规定管理使用资金;
(二)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是否由财政部门直接管项目、管资金,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是否建立项目库;
(三)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是否存在项目谋划、前期论证不充分、不科学,未按规定公开公示;项目建设是否滞后,未及时开展竣工验收或财务决算,竣工验收不规范;
(四)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是否及时移交产权给村集体;
(五)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是否拨付不及时不到位;是否违反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以拨代支、库款搬家;是否拖欠项目工程款;
(六)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是否存在弄虚作假、挤占挪用、滞留资金等问题;
四、联系方式
电话:0936-4421544(民乐县财政局办公室)
通讯地址:民乐县西大街12号(邮编734500)
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感谢社会公众对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监管方面存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协助配合!
民乐县财政局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