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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工程项目施工单位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示(第五期)

索引号 620722033/2025-00156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民乐县人社局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5-04-30 08:56:44 是否有效

根据《甘肃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民乐县洪水镇民族小学(民乐县文化产业园区小学)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江西中优建设有限公司符合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条件,现对其保证金退还进行公示。

本公示时间从2025430日起至2025529日止。若该施工单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请被拖欠人员在公示期内持有关凭证到民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举报或者投诉,举报或者投诉电话:09364429719。在公示期间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或者投诉,将视为无异议,我局将在公示期满后依法办理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手续。



民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