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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上半年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公示

索引号 620722033/2025-00283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民乐县人社局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5-08-12 15:19:36 是否有效

根据《甘肃省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伤残劳动能力鉴定办法》(甘人社通〔2014〕41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职工因病或非因工伤残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通知》(张人社通〔2016〕81号)精神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有关规定及要求,现对2025半年参加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残劳动能力鉴定的李天旭同志鉴定结论(见附表)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2025812日至2025818日(共7天)。

监督电话:0936-4421193  0936-4421324


附:2025年上半年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公示表



民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