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20722037/2025-00559 | 发文字号 |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水务局 |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
| 生成日期 | 2025-12-16 10:07:47 | 是否有效 |
为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甘肃省水土保持条例》等法律法规,《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技术要求,划定全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全县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18226公顷,分布在南古镇、新天镇、县公滩等3个乡镇(详见附件)。矢量范围请到县水务局查询。
二、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在五度以上坡地植树造林、抚育幼林、种植中药材等,应当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在禁止开垦坡度以下、五度以上的荒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应当采取水土保持措施。
三、在禁止开垦种植农作物陡坡以下种植农作物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修建梯田、坡面水系整治、配套道路建设、蓄水保土耕作或者退耕还林(草)等措施,防治水土流失。
四、已在禁止开垦的陡坡地上开垦种植农作物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退耕,植树种草;耕地短缺、退耕确有困难的,应当修建梯田或者采取其他水土保持措施。
五、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违反规定,在划定的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开垦种植农作物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条予以处罚。
特此公告
附件:1.民乐县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
2.民乐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分布图
民乐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6日
附件1
民乐县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
序号 | 地市名称 | 县区名称 | 乡镇区域 | 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公顷) |
1 | 张掖市 | 民乐县 | 南古镇 | 195.23 |
2 | 张掖市 | 民乐县 | 县公滩 | 17979.81 |
3 | 张掖市 | 民乐县 | 新天镇 | 50.97 |
合计 | 18226.00 | |||
附件2
民乐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分布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