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20722033/2026-00007 | 发文字号 |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人社局 |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
| 生成日期 | 2026-01-08 16:35:01 | 是否有效 |
为加强民乐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队伍建设,提高案件处理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及有关法律规则,经民乐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研究决定,拟聘任李兴荣、沈开鹏、白长军、胡其超、耿 旭、易好志、杨福、汤荣为专职仲裁员,赵之伟、张艳玲、邹兴俊、李成德、刘俊忠、李小英、吴健、樊燕玲、武英、康银、吴灵芝、于爱华为兼职仲裁员,聘期为五年,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1月9日至2026年1月15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民乐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并提供书面材料。
通讯地址:民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仲裁院
联系电话:0936-4416220
民乐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