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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9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情况的公示

索引号 620722096/2026-00002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民乐县政府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6-02-02 09:00:00 是否有效

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细则》和《张掖市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民乐县委、县政府作为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9项问题整改实施主体,严格落实整改责任,认真开展整改工作,并经自查复核和市级有关部门现场核查验收,已达到验收销号标准。经张掖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行动指挥部同意,现将验收销号情况予以公示。各企事业单位和公众可以通过电话或传真(民乐县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领导机制办公室电话:4425000;张掖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936-8278204,电子邮箱:zyhbzhb@163.com)等形式对公示的整改验收销号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未达到整改要求或整改情况不实的,可向民乐县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领导机制办公室或张掖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行动指挥部办公室反映,若公示期无异议的,将按程序对该整改任务予以销号。公示期为2026年2月2日至13日(共10个工作日)。


附件: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9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中共民乐县委 民乐县人民政府

2026年2月2日




附件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9项

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问题编号:问题9

问题表述:任务落实有差距,张掖市虽然督促相关企业编制了消减废水方案,但消减措施不具体、消减量不明确,落实消减措施进展迟缓。

整改目标:修改完善废水消减方案,落实废水消除或消减措施,按期完成消减任务。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31日前

整改实施主体:中共民乐县委、民乐县人民政府

整改情况:督促甘肃银河食品集团有限责任、甘肃爱味客马铃薯加工有限公司完善《废水削减方案》,通过落实源头管控、优化工艺等措施,按时完成了削减任务。

整改结论:已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