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20722091/2026-00133 | 发文字号 |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市场监管局 |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
| 生成日期 | 2026-04-10 15:21:43 | 是否有效 |
为深入推进质量强县建设,引导和激励全县各行业加强质量管理,追求卓越绩效,提高产品、工程、环境和服务质量水平,增强我县经济社会的综合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有关规定,参照《甘肃省人民政府质量奖实施办法》《张掖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民乐县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现将《办法》全文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欢迎各有关单位、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6年4月25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一、邮寄地址:民乐县市场监管局404办公室,邮政编码:734500。信封上注明“民乐县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意见建议”字样;
二、联系人:牛晓红 联系电话:0936-4438876
附件:《民乐县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民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