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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笔试公告

索引号 620722025/2026-00099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民乐县人社局;民乐县教育局
公开形式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6-05-15 17:00:04 是否有效

根据《民乐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相关要求,现将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对象

符合《民乐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的资格条件,经报名成功并通过资格审核合格人员

二、笔试时间与地点

(一)笔试时间

2026520日上午9:0011:00

(二)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方式与内容

(一)笔试方式

笔试闭卷、“裸考”形式进行,考试时间120钟。

(二)笔试内容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划定考试范围,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四、考试分值及成绩应用

笔试分值满100试结束后,分位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计划公开选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最低不得低于1:2,末位成绩并列一并进入面试。

五、成绩公告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在民乐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考试人员密切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

六、准考证领取

(一)领取时间

2026519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二)领取地点

民乐县教育局人事股310)。

(三)领取要求

考试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领取笔试准考证;委托他人代领的,须同时提供考试人员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考试人员亲笔签名并捺印的委托书。逾期不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考试人员需做好应考准备,提前做好出行计划,熟悉考点地址和交通路线。按时按要求参加考试,因考试人员行程耽误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由考试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2.考试人员要仔细阅读《笔试准考证》有关信息,考试当天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临时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进入考点,证件不全者或超过规定入场时间的不得进入考点,责任由考试人员自负。

3.考试人员须于考试当天8:00前到达考点,开考30分钟后不得入场。

4.考试人员进入考点后,手机及其他随身物品由工作人员集中统一保管,考试结束后归还本人

5.考试人员进入考场前须进行安全检查,严禁将手机、电子(智能)手表、智能手环、项圈等带有存储、计算、通信功能的电子设备带入考场,考试过程中一经发现按违纪处理。

6.考试期间,考试人员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点办公室的安排有序离场。

7.考试人员应自觉遵守考场纪律,诚信应考,严禁任何形式的作弊行为。对违纪违规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令)有关规定处理。

8.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聘工作全过程,在后续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选聘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附件:民乐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资格核合格人员名单


                              民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民乐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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