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20722017/2026-00022 | 发文字号 |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组织部 |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
| 生成日期 | 2026-05-20 22:36:23 | 是否有效 |
现将县委研究拟进一步使用的白华、毛银同志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如发现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有影响任职的问题,可通过电话、手机短信、来信和面谈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进行受理,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反馈调查核实结果。如不存在影响任职的问题,将按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一、公示对象简要情况(按姓名笔画排序)
白华,男,汉族,1976年1月出生,函授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县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一级主任科员。拟任县委工作部门常务副职。
毛银,男,汉族,1976年5月出生,自考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县保密和内网服务中心主任,六级职员。拟任县委直属事业单位正职。
二、公示和受理反映时间
公示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至5月27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时间为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三、受理反映部门及联系方式
公示期间,在县政府大门北侧设立征求意见箱,县委组织部考核监督组(县政府统办1号楼309室)受理群众反映。
电话举报:0936-12380
短信举报:13909362380
通讯地址:中共民乐县委组织部
邮政编码:734500
中共民乐县委组织部
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