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20722033/2026-00425 | 发文字号 |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人社局 | |
| 公开形式 | 责任部门 | ||
| 生成日期 | 2026-09-18 09:21:41 | 是否有效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4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注销民乐县晶国职业技术培训学校有限责任公司办学许可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民乐县晶国职业技术培训学校有限责任公司系我局批准设立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该学校《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按规定向我局提交换证延续申请,且拒不按要求参加年度检查,已不具备继续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办学的法定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之规定,我局依法对其《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予以注销。
一、机构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民乐县晶国职业技术培训学校有限责任公司
办学许可证编号:人社民362072252022039号
办学地址:民乐县丽景雅苑D区2号楼5楼
法定代表人:汤晶国
二、有关事项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民乐县晶国职业技术培训学校有限责任公司办学资质终止,所持《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正、副本同时作废,不再具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招生宣传、申报培训补贴等办学相关业务资格。
2.该学校须依法自行组织清算,及时将办学许可证正、副本原件交回民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缴销,并向市场监管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
3.自本公告发布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以“民乐县晶国职业技术培训学校有限责任公司”名义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招生、培训宣传等办学活动。如继续擅自开展办学,属于无证办学,我局将依法予以查处,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纠纷、法律责任由举办者及相关责任人自行承担。
如对本公告有异议,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民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陈述申辩。
联系电话:0936-4424811
特此公告。
民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