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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县加快推进牛产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乡村振兴的若干政策措施(2024-2025年)征求意见稿

索引号 620722059/2024-00014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民乐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畜牧兽医工作站
生成日期 2024-01-12 15:13:21 是否有效

根据《中共张掖市委办公室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掖市推动牛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和《中共张掖市委办公室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牛产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乡村振兴的若干政策措施(2023-2025年)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落实《民乐县推动牛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5年)》,进一步延链补链强链,推动牛产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若干政策措施。

一、坚持项目引领

1.积极争取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现代种业发展、省级现代寒旱农业等项目,全力实施好奶牛增量提质行动、畜牧良种补贴、高产优质苜蓿示范基地建设、粮改饲等项目,发挥政策资金引导作用,带动牛产业高质量发展。

2.利用好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等资金,把牛产业发展重点项目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列入年度涉农统筹整合使用资金、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计划。

二、推进扩繁增量

3.以西门塔尔牛为主,扎实做好肉牛冻配改良,每年争取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统一采购优质肉牛冻精。冻精分配到各镇人工授精点免费使用,各人工授精点做好冻精发放和使用管理,建立登记台账。

4.支持引导养殖、屠宰加工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院地合作,强化对肉牛品种选育等方面的科技支撑力度。县财政每年统筹安排一定资金给予支持。

5.立足“小群体、大规模”,每年争取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对长期养殖5头良种基础母牛(西门塔尔、荷斯坦、安格斯)的农户给予补助

三、支持标准化发展

6.支持创建标准化示范场,当年创建的国家级标准化示范场,申请市、县两级财政给于资金补助。

7.鼓励发展标准化集中育肥,建设一批产业集聚、各具特色、适度规模的牛产业强镇,对完成目标任务的镇,积极争取粮改饲、寒旱农业等资金进行支持,优先推荐申报国家产业强镇项目,并对肉牛养殖万头镇给于一次性资金奖补。

8.顺应整村整组搬迁新形势,新改扩一批水电路、圈舍等基础设施齐备、收益能覆盖本息的标准化养殖场,以“交钥匙”工程形式,租赁企业或养殖场户发展牛产业,实现规模养殖。

四、鼓励精深加工

9.每年安排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对牛屠宰加工企业进行扶持,以年屠宰加工5000头牛扶持资金10万元为起点,每增加3000头增加扶持资金5万元,累计计算扶持资金不超过30万元;对牛屠宰加工企业银行贷款利息予以贴息,由企业申报贷款贴息,通过核定验收后,按照银行年利率2%计算贴息资金。

五、加强品牌营销

10.积极向上争取资金,鼓励生产经营主体培育创建品牌,对取得有机食品证书的经营主体、取得地理标志证书的经营主体和取得“甘味”品牌的经营主体分级别给于一次性资金补助。

11.支持华瑞农业加强与国内大型电商平台合作,开设牛肉、乳品品牌旗舰店、特产馆,开展网络直播销售活动,拓宽品牌产品销售渠道,提高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

六、强化金融支持

12.以农业保险业务为切入点,实施“政银担保投”联动支牧,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开展养殖用地、设施设备、活牛抵押贷款,拓宽融资渠道。扩大奶肉牛政策性保险覆盖范围,做到应保尽保。

13.鼓励金融机构将符合条件的育肥牛贷款期限延长至2年,基础母牛贷款期限延长至3年。

七、加大招商引资

14.充分发挥农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链招商专班作用,紧盯综合实力强劲的国内外链主企业,加大走出去、请进来力度,重点招引一批产品研发、精深加工、销售贸易、智慧畜牧等产业链后端企业,努力补齐短板弱项。优化营商环境,落实招商政策,做好项目服务,推动项目建成见效。

八、促进信息化发展

15.鼓励华瑞、犇腾、润禾等肉牛养殖经营主体创新应用信息化、数字化技术,探索“物联网+牛产业”发展模式,实现从养殖到餐桌的全程可追溯,推动生产、流通、消费有效衔接,用数字化赋能牛产业换挡提速。

九、稳定饲草供给

16.支持奶肉牛养殖场户实施高产优质苜蓿示范基地建设、粮改饲等项目,推广秸秆青(黄)贮、膨化、全混合日粮等技术,降低饲草料投入成本,提升养殖效益。

十、做好疫病防控

17.加强动物防检疫体系建设,县财政根据实际将实验室运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以种牛场、育种场和奶牛场为重点,对当年通过国家评估的无疫小区、疫病净化场,以及通过国家和省上兽药抗菌使用减量化达标的养牛场给予扶持。全面推进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对实施“先打后补”的奶肉牛养殖场县财政给予扶持

十一、做优服务保障

18.县政府和相关部门,合理规划牛产业发展空间布局,保障奶肉牛养殖、屠宰加工、交易市场建设用地。全力盘活、有效利用空置牛场。自然资源、市场监管、住房建设、生态环境等部门在行政审批、规划用地、注册认证、环境评价等方面优先办理手续。

十二、强化科技支撑

19.围绕肉牛良种繁育、科学养殖、精深加工、疫病防控等关键环节,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与高校、科研院所加强产学研合作。开展关键共性技术联合攻关,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充分发挥牛产业专家服务团作用,每年定期组织开展产业指导、学术交流等活动。

十三、激发人才活力

20.利用各类产业培训资金,依托高等院校、职业学校等平台,培养牛产业经营管理和实用技术人才。鼓励从事牛产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和行政管理人员到高等院校学习深造,培养产业发展高层次人才。

十四、加大督查考核力度

21.对牛产业发展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对未完成年度考核指标的各镇、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同时制定出台考核奖励办法,对牛产业龙头企业和养殖大户以及各镇牛产业发展情况进行考核奖励。

以上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