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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县商标品牌建设实施方案(意见征求稿)

索引号 620722091/2024-00016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民乐县市场监管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民乐县市场监管局
生成日期 2024-01-23 10:19:41 是否有效

政策解读链接:民乐县商标品牌建设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为全面加强我县自主品牌建设,增强我县产业竞争力,不断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根据《甘肃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甘肃省“十四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围绕知识产权强县建设和现代产业体系构建,引领企业抢占品牌制高点,培育知识产权密集型的高层次市场主体,推动品牌建设成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助推器,打造民乐县知识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助力民乐县 “四区一高地”建设。

二、工作目标

通过推动民乐县商标品牌培育和经济发展,引领企业深入认识品牌致胜现代经营理念,运用科技创新提升产品品质,运用标准化管理保障产品质量,运用品牌效应提高产品附加值,运用知识产权开拓巩固市场,加快商标的市场布局,加大商标的维权保护力度,形成一批在国内外具有知名度、美誉度和市场占有率的民乐县名牌,助力乡村产业振兴和现代产业体系构建,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人民高品质生活。全县注册商标年均以10%的速度增长,到2024年底,全县注册商标总量达到1350件;到2025年,全县注册商标总量达到1500件,

三、主要任务

(一)大力培育农产品商标。依托甘“甘味”品牌建设,以绿色有机产品为主攻方向,围绕高原夏菜、设施果蔬、中药材、小杂粮、林果、制种、油料、马铃薯、饲草等优势特色产业,结合特色农业大县建设,依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行业协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着力培育绿色环保、有机农产品商标品牌。强化地理标志商标注册,切实做好“民乐紫皮大蒜”“民乐板蓝根”“民乐马铃薯”“民乐羊羔肉”等知名地理标志商标品牌的培育、注册和管理工作,提高注册质量效率,构建完善地理标志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权益保障的法律基础。积极运用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商标,推广“公司(产业联盟)+商标(地理标志)+专业合作(农户)”的新型产业化经营模式,将农业产业优势转化为品牌优势与发展优势。依托张掖市品牌农产品营销推介平台,积极参加展销会、博览会。

(二)稳步发展企业商标。围绕绿色有机农副产品加工、化工新材料、装备制造、中药材加工、白酒制造等产业,引导企业加大品牌建设投入,适应市场发展需求,扩大有效供给,培育一批具有较强集聚能力和市场影响力的企业品牌,打造民乐质量品牌良好形象。支持企业通过收购、兼并、控股等多种途径进行商标品牌重组,通过授权经营、连锁经营等方式做优、做大、做强品牌经济。扶持有条件的企业制定并实施商标品牌战略,促进要素向优势商标品牌聚集,推动优势商标品牌由区域性商标品牌向全国性、世界性品牌跃升。

(三)加快培育服务业商标品牌。以基础条件好、增长潜力大、带动作用强的信息物流、健康养老、商贸金融、文化餐饮等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业领域为重点,培育一批知名商标品牌服务企业(集团)。运用品牌产业的理念和市场手段经营文化资源,充分挖掘和培育民乐皮影戏、顶碗舞、麦秆画、木塑画、水陆画、四家武术等民乐特色文化为主题的商标品牌。

(四)积极培育旅游服务商标。以现代丝路田园综合体旅游风情线和扁都口、民乐古城、滨河九粮液等旅游景区景点为重点,全面打造旅游产业品牌,促进旅游资源转化为经济效益。积极申办全省自行车争霸赛、梨花节、油菜花节、民歌演唱会等品牌节会,培育特色旅游节会商标,增强知名度和吸引力。加强对A级旅游景区、品牌建设等方面的指导,鼓励和引导本地旅游景点经营企业开展旅游品牌创建,逐步提升旅游品牌信誉度。

(五)发展“老字号”和知名商号品牌。重点培育一批优势明显、发展健康、具有潜力的“老字号”企业,鼓励“老字号”企业实施企业商号、商标一体化战略,提升“老字号”的品牌价值;挖掘品牌资源,扶持有特色的“老字号”企业重新振兴。提高商标标志、品牌名称设计水平,坚持好听易记便于传播推广,体现绿色民乐、品牌民乐。

(六)加强商标品牌运用和保护。引导企业加强商标注册后续管理和运作,强化对拥有自主商标品牌企业在商标规范使用和品牌培育运作方面的指导,实施商标品牌管理人才培育计划,鼓励驰名商标企业实施以商标品牌为核心的市场营销策略。支持企业以商标品牌为纽带,构建统一的生产和销售体系,鼓励企业通过直营方式建立连锁专卖网络,提高市场占有率。鼓励企业多渠道、高层次开展商标品牌形象宣传,提高品牌知名度。加大商标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强化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之间的协调配合,为企业提供维权服务。

四、扶持政策

强化商标品牌政策导向及引领作用,对于中国驰名商标等品牌企业,在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科研立项等方面优先支持,在质量管理、环保评估、信息咨询等方面优先服务,在信贷、财政、税收、土地等资源配置上优先安排,积极构建有利于商标品牌战略实施的政策、法制、市场环境,推动各类资源向优势品牌企业集聚。对当年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等国家级称号的企业或组织,一次性奖励20万元。

五、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各镇人民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将实施商标品牌战略作为发展的重要任务,加强对商标品牌战略实施工作的规划、组织与指导,定期研究分析商标品牌工作,结合实际出台相关政策或具体实施办法,认真抓好商标品牌战略实施工作。要切实提高对商标品牌企业的服务水平,建立商标品牌企业服务工作联系机制,及时解决商标品牌企业在发展中遇到的主要问题。

(二)加强宣传推介。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负责、新闻媒体助力、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商标品牌宣传工作体系,营造良好的商标品牌发展保护氛围。加强商标品牌普及教育,开展商标品牌公益宣传,开展名优品牌产品系列推介等活动,引导社会各界关注民乐品牌成长。鼓励和支持企业充分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国内外展销会、洽谈会、商标品牌节等平台节会,加强商标文化形象的策划与传播,提升民乐商标品牌美誉度和影响力。

(三)加强人才培养。加强商标品牌战略知识培训,加大商标品牌执法人员专业化分类培训及企业商标法律、商标战略、品牌运作的专业培训。积极按需引进高层次专业型、复合型品牌管理、运作人才,搭建高校和企业合作平台,统筹推进各类商标品牌人才队伍建设,为全县商标品牌战略的实施提供人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