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20722059/2025-00328 | 发文字号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农业农村局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特色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
生成日期 | 2025-07-07 14:47:03 | 是否有效 | 是 |
为深入拓展农业发展空间,发挥政策融合叠加效应,推进全县现代农业转型升级,根据《张掖市支持拓展现代农业发展空间若干政策措施》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主要领导张掖调研讲话要求,牢固树立大食物观,落实耕地面积、用水总量、粮食种植面积三项刚性约束指标,以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以拓展农业发展六个空间【物理、技术、加工转化、农业资源价值衍生、市场化品牌化、深化改革】为重点,带动全县现代农业发展水平整体提升,加快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强县建设。
二、支持方式
建立全县拓展现代农业发展空间项目库,统筹财政衔接资金、设施农业奖补资金、国家融合发展奖补资金等各类财政支农资金,对纳入拓展现代农业发展空间项目库示范作用好,联农带农能力强的项目重点予以支持。优先支持交通干道沿线、集镇周边、重要节点村庄周边的示范项目,以典型示范带动全域提升。
三、支持措施
(一)拓展物理空间
1.新建玻璃智能温室。对当年新建的玻璃智能温室,面积达10万平方米以上,配套通风降温系统、帘幕系统、水肥一体化系统、自控系统等现代智能化、信息化附属设施设备,在11月前建成投产或完成项目主体工程,一次性给予2000万元补助。
2.新建或改造提升老旧日光温室。支持日光温室适度扩大规模、升级改造老旧设施,对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经营主体新建和改造提升设施种植项目,按标准给予奖补支持,原则上单个项目财政补助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
3.改造庭院式智能化养殖圈舍。支持养殖户进行庭院式智能化养殖圈舍修建、设备改造、土坯房改造、太阳能光伏板架设等,对通过验收并投产的智慧养殖示范户和一般智慧养殖户按不同标准予以补助。
4.建设高标准农田示范点。开展智慧化水肥一体化高标准农田示范点建设,坚持重点打造、资金支持、政策扶持,对确定的市级示范点每个奖补50万元。
(二)拓展技术空间
5.推进有机农产品基地建设。采取先建候补、以奖代补方式,鼓励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建设有机蔬菜、中药材基地,对完成当年建设任务并通过验收的市级有机生产示范基地,每个奖励50万元。
6.抓好技术推广。强化测土配方施肥、病虫绿色防控、水肥一体化等农业技术推广应用,大力推广先进农机、节水灌溉等新装备、新技术,提高农业产出效益。对当年新认证绿色食品的主体,每个产品奖励2万元,每个主体最多奖励6万元;对当年新认证有机产品的主体,每个产品奖励3万元,每个主体最多奖励9万元;对新申报成功的国家级、省级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基地、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的申报主体一次性奖励10万元。
7.发展智慧农业。加强智慧农业设施装备和农业5G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水肥一体化智能灌溉系统、智慧农机、智慧畜牧平台管理系统等智能管理终端应用,大力发展智慧农业、智慧畜牧业。对新建或改造,达到智慧化标准的农(牧)场(大田种植大于1000亩、设施种植大于100亩;牛存栏达到500头以上、羊存栏达到2000只以上、猪存栏达到2000头以上)、数字化无人农业工厂(农场)、智慧农机服务社进行奖励,每个奖励20万元。
(三)拓展加工转化空间
8.支持加工生产线建设。坚持全产业链发展,重点聚焦育苗育种、农畜产品产地初加工、精深加工和副产物综合利用等环节,对当年新建的加工生产线(包括种子加工包装)项目,原则上单个项目财政补助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
9.支持农业经营主体。对首次完成小升规的以农产品加工为主营业务的企业【当年销售收入必须达到2000万元以上】,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奖励资金只能用于企业生产加工设备引进、技术改造以及新技术、新产品研发等环节。
(四)拓展农业资源价值衍生空间
10.推进农文旅融合发展。充分开发利用乡村多种功能,因地制宜开展“产业聚集型、城乡融合型、‘路衍’经济型、景区依托型、传统古村、民俗文化型和创意创新型”特色乡村建设,创新发展观光农业、创意农业、乡村研学、田园观光、休闲康养、民俗度假等乡村旅游,全力打造兼具观光、休闲度假、采摘体验等功能为一体的生态农业体验庄园,推动农文旅融合发展。对2025年市上确定打造提升并通过验收的乡村建设重点村,对每个村奖励10万元,用于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的项目。
11.发展农业碳汇。挖掘农业资源的减排固碳功能,探索开展农业碳汇工作,重点以碳标签为突破口,探索建立碳标签监控体系,推进农产品碳标签认证,为农产品品牌赋能。对企业自主开展农产品碳标签(碳足迹)认证的,对取得的每个碳标签(碳足迹)证书的企业主体一次性给予8万元奖励。
(五)拓展市场化品牌化空间
12.强化品牌建设。以“甘味”品牌为引领,构建以“金张掖农优品”为核心,企业品牌为支撑,产品品牌为基础的农产品品牌发展格局。对当年入选“甘味”区域公用品牌的主体,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当年入选“甘味”企业商标品牌的主体,一次性奖励10万元。
13.拓宽市场渠道。全面构建“线上+线下”“展示+体验”相融合的品牌营销体系,鼓励企业通过自营平台、互联网社交媒体平台等方式,运用直播带货网络销售新模式拓展市场。对销售额达到3000-6000万元、6000万元-1亿元、1亿元以上的“甘味”企业商标品牌主体,一次性分别奖励5万元、10万元、20万元。
14.积极宣传推介。精心策划优质农产品“走出去”“请进来”活动,全方位打造“田园民乐”宣传矩阵,持续提升品牌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农业展会和展示展销等活动,对参加各类展会积极性高、组织产品丰富、宣传推介效果好的企业,按照省外、省内、市内不同区域进行奖励,每参加一场活动一次性分别给予3000元、2000元、1000元奖励。对在国家和省上组织参加的各类大型展会上斩获“金奖”或其他含金量较高的奖项,一次性给予获奖产品生产主体3万元奖励。
(六)拓展农村改革空间
15.壮大村集体经济。用足用好中央财政衔接资金中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专项资金,鼓励村集体对闲置校舍和闲置农房进行开发利用,采取自营、联营、出租等形式,因地制宜发展休闲观光、民宿、农家乐等农旅产业,推进集体经济由一产主导向二三产业融合转变。支持村集体之间通过入股联合、项目开发、委托经营等方式实现“抱团合作”发展,做强壮大村集体经济。
16.深化村集体经济公司化改革。引导村集体公司以企业法人开展招商合作,鼓励村集体公司为农业产业发展提供社会化服务、参与乡村一般基础设施建设,在产业开发、生产加工、项目承揽、农旅融合等方面寻求突破,持续为乡村产业发展注入源头活水。推广村庄建设项目简易审批,对技术要求不高,能带动当地群众充分参与建设的项目,由农村集体公司组织开展建设,最大限度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带动增加群众收入。对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社会化服务予以支持,重点支持新建仓储设施、机具购置等环节,不断提升服务能力。
四、保障措施
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把拓展现代农业发展空间作为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抓手,紧盯目标任务,狠抓责任落实。要加大投入力度,配套设立支持拓展现代农业发展空间专项资金,优先保障拓展现代农业发展空间工作资金需求。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提供中长期信贷支持,构建社会各界联动互补多元化投入机制。坚持试点先行、示范带动,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形成一批典型案例宣传推广。要加力督促指导,对拓展现代农业发展空间成绩突出的乡镇,在项目安排和资金分配上予以优先支持。
上述措施执行期为2025年全年,届时县上将评估政策落实情况及实际效果,视情调整或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