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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县农田防护林建设规划(2025-2030年)(征求意见稿)

索引号 620722028/2025-00241 发文字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民乐县林草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民乐县林草局
生成日期 2025-09-09 15:15:26 是否有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提高农田防护林质量,发挥农田防护林保障耕地安全和粮食安全的作用,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按照《张掖市农田防护林建设管理条例》和《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农田防护林建设管理的意见》(张政办发〔2024〕39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编制了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内蒙古巴彦淖尔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严格落实“四水四定”原则,按照“树种优、结构新、效能高、抗性强”的要求,注重规划引导,突出科技支撑,依托林业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遵循规划引领,因地制宜、适地适树、标准建设的原则,充分利用农村道路、沟渠、田坎等现有空间新建和修复农田林网,形成以保障农作物高产稳产为主要目的的综合性防护林体系,切实推进民乐县生态文明建设和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

二、规划范围及布局

(一)规划范围

以县行政区域为基本单元,结合实际开展农田防护林建设,规划共涉及民乐县丰乐镇、洪水镇、六坝镇、民联镇、南丰镇、南古镇、三堡镇、顺化镇、新天镇、永固镇10个镇和生态工业园区。

(二)总体布局

结合现有农田防护林现状和现代规模农业发展模式,全面提升区域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建设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的防护林体系。以2024年以来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为重点,采取新建、低效林改造模式对农田防护林进行补充、完善、提高。执行《张掖市农田防护林工程建设及更新改造技术方案》建设标准,在主要道路、渠系两侧构建纵横成网、景观优美、功能完备的防护林带;对新实施的土地整理等项目,有条件的区域按农田防风护林建设标准配套主、副林带;对未按规划配套防护林带或建设数量不够、保存率、质量不高的区域,进行补植补造,明确管护责任,加强管护,确保正常生长;对农田内部成、过熟期以及缺株断行、效益不高的退化防护林带和绿洲外围、重点路段、枯死濒死、林相残败的重中度退化林带进行更新改造,积极构建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农田防护林体系。

依据民乐县的地形地貌、气候条件、农田分布以及生态问题特征,结合民乐县实际情况将全县农田防护林建设划分为三大区域,实施分区分类建设。3个分区分别为北部荒漠边缘风沙防治区、中部绿洲农田防护核心区和南部沿山浅山水土保持区(详见表1)。

1    民乐县农田防护林规划分区表

序号

治理区域

涉及乡镇

1

北部荒漠边缘风沙防治区

南古镇北部、新天镇北部、六坝镇中北部(含工业园区)和民联镇北部

2

中部绿洲农田防护核心区

南古镇中部、新天镇中部、六坝镇南部、三堡镇、丰乐镇北部、顺化镇北部、洪水镇北部和民联镇中部

3

南部沿山浅山水土保持区

南古镇南部、新天镇南部、丰乐镇南部、顺化镇南部、洪水镇南部、民联镇南部、永固镇和南丰镇

1.北部荒漠边缘风沙防治区

范围:民乐县北部靠近巴丹吉林沙漠边缘的区域,包括南古镇北部、新天镇北部、六坝镇中北部(含工业园区)和民联镇北部。

建设重点:以防风固沙为核心任务,在荒漠绿洲过渡带营造大型防风固沙林带,阻止风沙南侵。选用沙枣、白榆、柠条、梭梭等耐旱、抗风沙能力强的树种,采用乔灌结合的方式,构建紧密型林带结构。加强封沙育林育草,通过设置围栏、封禁管护等措施,促进天然植被恢复。对已退化或缺株断带的防风固沙林带,进行补植补造和更新改造,恢复林带防护功能。依托“三北”工程、高标准农田建设、滨河产业园建设、义务植树等项目建设,配套灌溉系统,保障林木生长用水。

预期成效:有效降低风沙对中部绿洲农田的侵蚀危害,减缓沙漠化扩展速度,改善区域生态环境,为中部绿洲农业生产提供外围生态屏障。

2.中部绿洲农田防护核心区

范围:涵盖民乐县中部地势平坦、农田集中连片的区域,是全县主要的粮食和经济作物产区。包括南古镇中部、新天镇中部、六坝镇南部、三堡镇、丰乐镇北部、顺化镇北部、洪水镇北部和民联镇中部。

建设重点:围绕高标准农田建设,完善农田防护林网体系。针对现有林网存在的断网缺带问题,进行加密补植,确保林网完整性。优化林带结构,推广“窄林带、小网格”模式,减少林地对耕地的占用。科学选择适合本地立地条件的树种,如长枝榆、新疆杨、云杉等乔木,搭配榆叶梅、丁香等花灌木,形成多层次、多功能的复合林带。结合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加强村庄周边、乡村道路、渠道两侧的农田防护林建设,提升农村生态景观品质。

预期成效:构建起完备的农田防护林网,有效改善农田小气候,减轻干热风、风沙等灾害对农作物的影响,提高农作物产量和品质,同时美化农村环境,促进乡村生态宜居。

3.南部沿山浅山水土保持区

范围:地处民乐县南部祁连山沿山浅山区域,地形起伏较大,农田分布较为分散,水土流失问题相对突出。包括南古镇南部、新天镇南部、丰乐镇南部、顺化镇南部、洪水镇南部、民联镇南部、永固镇和南丰镇。

建设重点:以防治水土流失为主要目标,在坡耕地周边、沟道两侧营造水土保持林带。选用根系发达、固土能力强的树种,如青杨、山杏等,结合封禁治理和坡面水系工程建设,增强水土保持效果。对坡度较大、不适宜耕种的农田,实施退耕还林还草,恢复植被覆盖。在山间盆地、河谷地带等农田相对集中区域,适当建设小型农田防护林网,改善局部农田生态环境。

预期成效:有效减少水土流失,涵养水源,保护土壤肥力,改善浅山丘陵区的生态环境,保障山区农田的可持续利用。

三、规划期限与任务

(一)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5年—2030年。按照渠路林田统一规划、综合治理的思路,以建设绿洲农田生态经济复合型农田防护林体系为目标,自2025年开始,利用6年时间,紧密结合和美乡村、土地整理和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构建配置科学、结构合理、带片网相结合的农田防护林体系。

(二)目标任务

全县规划建设农田防护林4011.0亩、长度405.53公里,其中新建农田防护林1321.8亩、158.78公里,低效农田防护林改造2689.2亩、长度246.75公里,逐步实现农田网格布局科学化、林带结构合理化、造林树种良种化、苗木规格标准化、造林技术规范化、抚育管理常态化的功能完备的农田防护林体系。使农田防护林林相更加整齐,体系结构更加合理,整体质量和生态防护效能全面提升,为促进县域经济可持续发展建设牢固的生态屏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快农田防护林建设、切实保障全县农业生产安全是政府的重要职责。要将农田防护林建设管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农田防护林规划、建设、保护、管理所需经费要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农田防护林建设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纳入议事日程,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认真部署落实,强化工作措施,健全制度规范,完善工作机制,加快推进农田防护林体系建设。

(二)落实责任主体

全面落实林长制。将农田防护林建设管理纳入林长制和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考核,各级林长要分级分区(片)组织实施好本行政区域内农田防护林建设管理工作,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切实落实好农田防护林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各级林长制办公室要健全落实巡查制度,引导和督促农田防护林建设管理部门落实管护责任。进一步明确防护林所有者、经营者和管护者等各方责任,建立健全造林绿化、抚育管护、更新改造的长效机制,制定完善的检查验收和相关考核办法,严格奖惩。

明确监管主体,压实工作责任。新建农田防护林按照“谁栽谁有、合造共有、树随地走”的原则,确定林木所有权和经营权。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民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民乐县赋予乡镇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目录〉(第一批)的通知》,及时督促相关村组落实农田防护林管护政策,坚决禁止乱采滥伐行为。靠实管护责任,形成上下联动、运转有序的管理体系。把农田防护林建设的工作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山头地块,真正做到“林有人护、责有人担”。同时,做好技术指导工作,确保农田林网建设工程质量和预期效益,乡镇派出林草技术骨干组织指导造林和管护,确保工程质量;加强跟踪监督,将农田林网化率纳入乡镇林长制年度考核。

(三)加强政策资金扶持

全面落实中央及省、市的相关扶持政策,充分利用“三北”工程、防沙治沙、中央财政补贴造林、森林植被恢复费、森林抚育等林业工程建设资金,加快重点区域、重点地段农田防护林建设;整合利用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乡村振兴等项目资金,积极申请利用林业贴息贷款、林木良种补贴等,加大农田防护林建设扶持力度。统筹整合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等相关项目资金,加大扶持力度,对在农田防护林建设改造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乡镇、部门、企业、村社在项目政策中予以倾斜。

(四)强化科技支撑

加强农田防护林建设领域的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应用。加强与科研机构、技术推广部门及高校产学研合作,针对本地农田防护林建设中的关键技术问题,如适宜树种选育、林带结构优化、退化林修复技术、节水灌溉技术等,开展联合攻关。建立农田防护林科技示范基地,展示推广先进适用的造林技术和管理经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强林业科技培训和技术服务,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基层,为农民和造林主体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提高其造林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同时,利用卫星遥感、地理信息系统(GIS)、物联网等技术,对农田防护林建设进行动态监测和信息化管理,提升规划实施的科学性和精准性。

(五)注重加强协作共建

严格落实《张掖市农田防护林建设管理条例》,在农田基础设施、农村道路建设等项目规划选址时,必须征求同级林草主管部门的意见,严禁违规开垦和占用林草地,严禁乱采滥伐林木;实施土地整理等项目应当与农田防护林建设同规划、同设计、同报批、同验收,并同步配套建设林木灌溉设施,对未按规定要求完成农田防护林配套建设的项目不予验收。各县区要依据分配的用水指标,统筹安排农田防护林生态用水,鼓励有条件的区域利用再生水灌溉农田防护林。加强农田防护林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农田防护林灌溉系统缺失的,应恢复渠系或者增设农田防护林节水管网等灌溉配套设施,新建农田节水灌溉设施的,应统筹做好农田防护林灌溉系统建设。要通过预留胁地面积、给予适当经济补偿等方式,妥善解决农田防护林树木胁地矛盾,增强群众护林爱林意识。

(六)广泛宣传发动

    加强农田防护林建设管理宣传教育,组织企事业单位、各类媒体开展相关宣传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农田防护林在保障农牧业生产、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和幸福美好新民乐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投身农田防护林建设,提高全社会参与共建意识,营造良好的农田防护林保护氛围,形成全社会共建农田防护林体系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