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20722053/2025-00103 | 发文字号 |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财政局 |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财政局 |
| 生成日期 | 2025-10-09 11:48:21 | 是否有效 | 是 |
为进一步规范民乐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以下简称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实现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严肃组织、人事、编制和财经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全县实际,民乐县财政局起草了《民乐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拨打电话将意见反馈至:0936-4455421;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1921732822@qq.com,邮件标题请注明“意见建议字样”;
3.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民乐县西大街24号财政局408办公室(邮编:734500),并在信封上注明“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意见建议”字样;
4.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10月9日—2025年10月14日
附件:《民乐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民乐县财政局
202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