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20722059/2025-00582 | 发文字号 |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农业农村局 |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农村经营指导站 |
| 生成日期 | 2025-11-10 11:39:07 | 是否有效 | 是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关于深化农业农村改革的决策部署,有效破解农村闲置校舍“沉睡”难题,充分释放其经济与社会价值,拓宽村集体与农民增收渠道,根据甘肃省教育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甘肃省农村中小学校闲置校园校舍处置工作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结合全县实际,民乐县农业农村局起草了《民乐县农村闲置校舍资产盘活利用提质增效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拨打电话将意见反馈至:0936-4421882;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1214589286@qq.com,邮件标题请注明“意见建议字样”;
3.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民乐县城北新区国道227线西200米农业农村局309办公室(邮编:734500),并在信封上注明“民乐县农村闲置校舍资产盘活利用提质增效实施方案意见建议”字样;
4.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11月10日—2025年11月14日
附件:《民乐县农村闲置校舍资产盘活利用提质增效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民乐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