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20722091/2025-00306 | 发文字号 |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市场监管局 |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市场监管局 |
| 生成日期 | 2025-12-05 10:00:00 | 是否有效 | 是 |
为切实加强全县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规范管理,规范校外托管机构经营行为,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和安全成长,推动校外托管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民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起草了《民乐县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民乐县西大街101号民乐县市场监管局407室(邮编:734500),并在信封上注明“校外托管机构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拨打电话将意见反馈至:0936-4428582
3.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12月5日—2025年12月9日
附件:《民乐县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民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