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20722065/2025-00179 | 发文字号 |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应急管理局 |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应急管理局 |
| 生成日期 | 2025-12-30 15:36:00 | 是否有效 | 是 |
为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强化施工现场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县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要求,起草了《民乐县生产经营单位特殊作业安全监管抽查制度》(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民乐县应急管理局212室(邮编:734500),并在信封上注明“民乐县生产经营单位特殊作业安全监管抽查制度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拨打电话将意见反馈至:0936-4422901
3.征求意见时间2025年12月30日—2026年1月29日
附件:《民乐县生产经营单位特殊作业安全监管抽查制度》(征求意见稿)
民乐县应急管理局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