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20722037/2026-00087 | 发文字号 | |
| 关键词 | 发布机构 | 民乐县水务局 | |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部门 | 民乐县水务局 |
| 生成日期 | 2026-06-12 15:56:44 | 是否有效 | 是 |
为深入贯彻“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盘活存量用水指标,优化水资源市场化配置,破解水资源供需矛盾,保障全县民生、生态、农业及重点产业用水需求,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与可持续利用,支撑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规范县域内农业、工业、生活、生态等各类用水权的有偿收储、回购、储备管理、再配置、市场化交易及全程监督管理活动,根据《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推进用水权改革的指导意见》《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用水权改革的意见》《甘肃省用水权收储管理方案(试行)》,结合实际,制定《民乐县用水权收储管理方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拨打电话将意见反馈至:0936-442153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1540443607@qq.com,邮件标题请注明“意见建议字样”;
3.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民乐县西大街水务局办公室(邮编:734500),并在信封上注明“民乐县用水权收储管理方案意见建议”字样;
4.征求意见时间:2026年6月12日—2026年6月16日。